蕉城

18名农民工烦“薪”事了

2026-02-26 17:34作者: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陈林郁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三都司法所依托“海上枫桥”机制,高效化解一起涉及18名农民工的群体性劳务纠纷,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海上养殖生产秩序,生动展现了基层调解工作以“情理法”融合促进劳资和谐、守护辖区稳定的实践成效。

 

2025年12月,三都镇某鲍鱼养殖户雇佣四川籍农民工团队18人,前往三都海域开展鲍鱼养殖作业。双方未签订书面雇佣协议,仅口头约定用工期限至鲍鱼收成之日,预计工作时长1至2年。今年1月底,在务工人员无过错的情况下,雇主单方面提出解除雇佣关系,计划更换新务工团队进场作业。

 

18名务工人员表示,其因信任雇主“用工至收成”的口头承诺,专程从四川远赴三都镇务工,仅个人交通成本即超2000多元。目前他们仅工作一个多月,且临近春节,再就业难度大,存在明显误工损失,故明确拒绝解除雇佣关系,要求雇主结清在职期间工资,给予每人赔偿1万元作为交通费、间接误工费及违约金,达成该条件后才同意解除雇佣关系。由于18名工人阻拦新务工人员进场,导致养殖海域鲍鱼无人喂养,养殖生产受影响。双方矛盾剑拔弩张,冲突一触即发。

 

三都司法所依托“海上枫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获悉该纠纷后,第一时间向三都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专题汇报,迅速联动海警、镇平安办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现场调解。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激烈,18名务工人员情绪激动。

 

针对该情况,调解员结合纠纷核心症结,精准采取“背对背”疏导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调解策略:先分别与双方沟通,析法明理、纾解情绪,明晰各自权责与诉求的合理性边界;再搭建良性沟通平台,引导双方直面问题、坦诚交流。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劝导与情感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雇主当场就单方面解约行为向务工人员致歉,务工人员也对自身过激言行表示反思,双方现场签订书面和解协议,雇主为每位务工人员支付4500元违约补偿款,并当场结清全部工资;18名务工人员承诺收款后有序撤离养殖区域,不再阻挠生产作业。

 

“多亏司法所耐心调解,我们才能拿回工资和补偿,安心回家过年。”一位务工人员在签订协议后表示。雇主也坦言:“这次教训让我认识到书面合同和依法用工的重要性,以后一定规范管理。”


编辑: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