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家门口两次贩毒 曾经吸毒再入狱

2020-07-29 01:15作者:2018-6-26 吴敏强来源:

    本网讯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被告人吴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没收作案工具苹果6plus手机1部。


    经审理查明, 2017年5月15日,被告人吴某在霞浦县自家门口,向陈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1小包约2克,得款人民币400元;2017年5月22日,被告人吴某再次向陈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小包约2克,得款人民币400元;2017年5月25日11时许,被告人吴某在霞浦县某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当场从被告人吴某身上扣押苹果6plus手机1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甲基苯丙胺是毒品而2次向他人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吴某曾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处罚,可酌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被告人吴某厘定刑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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