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讨债无果大打出手 要钱不成反要赔偿

2020-07-29 01:16作者:2019-7-3 彭雨冰 刘来源:

    本网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讨债伤人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周宁发生了一起因讨债而引起的人身损害纠纷。近日,该纠纷在周宁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2018年6月晚,宋某前往陈某处讨要欠款两万多元,但陈某借口不还,双方发生冲突,大打出手,宋某持械将陈某的妻子肖某打伤。后宋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500元。双方均向法院起诉对方。


    周宁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耐心地从法律、道德、情理等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宋某放弃对陈某、肖某的诉讼请求,并赔偿肖某2.3万元。


    法官提醒:公民应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忌意气用事,采取暴力伤人等过激行为,结果将会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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