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商人巨款被骗 从法院“取回”3430万
2020-07-28 23:42作者:陈翊群 2014-2-8来源:
“感谢执行法官,过年前夕还努力帮我追回3430万元合同款,真是马年马上执行,终于能回家过个舒心年了!”这是今年春节前夕在屏南法院里,厦门籍商人李某某向法官答谢的一幕。
据悉,这一幕源于一起跨福建、浙江、上海三省市多地、涉及数千万金额的合同诈骗案件。今年1月26日,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执行曾某某、陈某某(夫妻关系,均为浙江瑞安人)合同诈骗一案犯罪所得,共扣发犯罪所得3430万元,于次日将扣发的犯罪所得如数发放给在屏南经商的厦门籍商人李某某。
这起看似简单的商业合作合同诈骗案,涉三省市涉案金额竟高达数千万元,这幕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记者介入采访为您解开谜团。
案发
商人向“夫妻档”公司注资千万 前后4天注资账目被变相转空
据经办法官介绍,2010年8月9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曾某某(在逃)在屏南县看到一商机,在县城登记注册福建晓天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晓天公司),由曾某某担任执行董事(法人)兼总经理。其妻子陈某某(案发后投案)担任监事,二人均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中陈某某协助曾某某管理公司财务。可事后因公司未能投入生产,曾某某、陈某某的大量借款早已用于公司运营,截至本案案发前,二人向亲友举债一千余万元。
2011年10月19日,晓天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经工商登记变更后由陈某某担任晓天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兼总经理。同年11月22日,曾某某以晓天公司名义向厦门籍商人李某某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约定该款只用于公司增资使用,借款时间为一天,并将晓天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曾某某的身份证等交由李某某保管,以担保还款。之后,曾某某指使陈某某做转款准备,告知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资和还债,以及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需支付利息22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并将事先准备好的业务委托书等材料交给陈某某。
同月23日15时许,李某某将人民币5000万元通过曾某某工商银行个人账户转入晓天公司工商银行账户,并从曾某某处收取了借款利息人民币22万元。同日,陈某某在明知其与曾某某严重资不抵债并无偿还能力,且明知该5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中有部分用于归还债务的情况下,仍在曾某某的授意下将晓天公司工行账户内5000万元人民币中的4500万元人民币转入浙江省平阳县佳通衡器有限公司(下称佳通公司)工行瑞安飞云支行账户,并于次日在浙江省瑞安县从中国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将该4500万元人民币分两笔转出,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转入温州当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当盛公司)设立在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账户上,另2000万元人民币转入华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林公司)设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户上。华林公司、当盛公司于同日各将2000万元人民币转至曾某某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
此后,陈某某伙同曾某某,将曾某某工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2000万元人民币中的977万元人民币以汇款、网络转账的方式用于偿还之前所欠债务,另有60万元人民币被转入曾某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个人账户,38.53万元人民币被以互联网B2C(电子商务的一种)消费、汇款等方式支取。
侦办
配合公安两年不懈追债 他要回3430万元合同款
从2011年11月22日至同年同月25日,李某某将人民币5000万元通过曾某某工商银行个人账户转入晓天公司工商银行账户,并收取相应利息,短短前后4天,李某某后悔了。
当月25日,心急如焚的李某某得知晓天公司账目异常,赶紧向屏南县公安机关报案。同月27日,陈某某向屏南县公安局投案。
屏南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曾某某、陈某某夫妻档合同诈骗一案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达4500万元,且曾某某尚未归案,严重威胁冻结犯罪所得的安全性。该局干警立即协同公安经侦大队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对该局经侦大队冻结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瑞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瑞安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支行中犯罪所得进行扣划。
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被骗人李某某始终没有放弃追债,配合公安机关及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案发直至2014年1月26日有了转机。
据经办法官介绍,今年1月26日,屏南县公安机关经办民警发现曾某某被冻结犯罪所得的利息被人用网银转移。于是多地公安机关通力配合,边解冻犯罪所得的同时迅速进行扣发,防止曾某某利用网银再次将犯罪所得转移。
经过努力,经办民警先后将曾某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以及晓天公司银行账户和当盛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共剩余3930万余元人民币冻结。2012年1月19日,应李某某的申请,晓天公司将其公司账户内500万元人民币返还被害人李某某。
今年1月26日,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执行曾某某、陈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犯罪所得,共扣发犯罪所得3430万元,于次日将扣发的犯罪所得如数发放给厦门籍、在屏南经商的李某某。
采访手记
经济往来 应树立风险意识
被骗商人李某某将数千万资金转入合作方账目,到合作方悄然将这笔注资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前后短短就几天,但商人李某某很快后悔了。他随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且在多地公安机关、法院经办人员努力下,才讨回3430万元合同款。这一次教训足以让他刻骨铭心。
经办法官直言,其实,很多经济往来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埋下了不能执行的隐患。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预防。法官提醒,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或建立借贷关系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对合作方的资质和经济实力要进行严格考察。日常经济往来中,应随时注意合作方动态。一旦合作失败,在执行阶段,同样应该“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办法配合执行工作,包括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或有关线索,同时债务人也有申报自己财产的权利。
据悉,这一幕源于一起跨福建、浙江、上海三省市多地、涉及数千万金额的合同诈骗案件。今年1月26日,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执行曾某某、陈某某(夫妻关系,均为浙江瑞安人)合同诈骗一案犯罪所得,共扣发犯罪所得3430万元,于次日将扣发的犯罪所得如数发放给在屏南经商的厦门籍商人李某某。
这起看似简单的商业合作合同诈骗案,涉三省市涉案金额竟高达数千万元,这幕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记者介入采访为您解开谜团。
案发
商人向“夫妻档”公司注资千万 前后4天注资账目被变相转空
据经办法官介绍,2010年8月9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曾某某(在逃)在屏南县看到一商机,在县城登记注册福建晓天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晓天公司),由曾某某担任执行董事(法人)兼总经理。其妻子陈某某(案发后投案)担任监事,二人均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其中陈某某协助曾某某管理公司财务。可事后因公司未能投入生产,曾某某、陈某某的大量借款早已用于公司运营,截至本案案发前,二人向亲友举债一千余万元。
2011年10月19日,晓天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经工商登记变更后由陈某某担任晓天公司执行董事(法人)兼总经理。同年11月22日,曾某某以晓天公司名义向厦门籍商人李某某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双方约定该款只用于公司增资使用,借款时间为一天,并将晓天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公章、曾某某的身份证等交由李某某保管,以担保还款。之后,曾某某指使陈某某做转款准备,告知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注资和还债,以及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需支付利息22万元人民币的事实,并将事先准备好的业务委托书等材料交给陈某某。
同月23日15时许,李某某将人民币5000万元通过曾某某工商银行个人账户转入晓天公司工商银行账户,并从曾某某处收取了借款利息人民币22万元。同日,陈某某在明知其与曾某某严重资不抵债并无偿还能力,且明知该5000万元人民币短期借款中有部分用于归还债务的情况下,仍在曾某某的授意下将晓天公司工行账户内5000万元人民币中的4500万元人民币转入浙江省平阳县佳通衡器有限公司(下称佳通公司)工行瑞安飞云支行账户,并于次日在浙江省瑞安县从中国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将该4500万元人民币分两笔转出,其中2500万元人民币转入温州当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当盛公司)设立在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账户上,另2000万元人民币转入华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林公司)设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户上。华林公司、当盛公司于同日各将2000万元人民币转至曾某某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
此后,陈某某伙同曾某某,将曾某某工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2000万元人民币中的977万元人民币以汇款、网络转账的方式用于偿还之前所欠债务,另有60万元人民币被转入曾某某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个人账户,38.53万元人民币被以互联网B2C(电子商务的一种)消费、汇款等方式支取。
侦办
配合公安两年不懈追债 他要回3430万元合同款
从2011年11月22日至同年同月25日,李某某将人民币5000万元通过曾某某工商银行个人账户转入晓天公司工商银行账户,并收取相应利息,短短前后4天,李某某后悔了。
当月25日,心急如焚的李某某得知晓天公司账目异常,赶紧向屏南县公安机关报案。同月27日,陈某某向屏南县公安局投案。
屏南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发现,曾某某、陈某某夫妻档合同诈骗一案案情复杂,涉及范围广,涉案金额巨大达4500万元,且曾某某尚未归案,严重威胁冻结犯罪所得的安全性。该局干警立即协同公安经侦大队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对该局经侦大队冻结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瑞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瑞安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支行中犯罪所得进行扣划。
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被骗人李某某始终没有放弃追债,配合公安机关及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案发直至2014年1月26日有了转机。
据经办法官介绍,今年1月26日,屏南县公安机关经办民警发现曾某某被冻结犯罪所得的利息被人用网银转移。于是多地公安机关通力配合,边解冻犯罪所得的同时迅速进行扣发,防止曾某某利用网银再次将犯罪所得转移。
经过努力,经办民警先后将曾某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工商银行瑞安飞云支行个人账户,以及晓天公司银行账户和当盛公司银行账户内资金共剩余3930万余元人民币冻结。2012年1月19日,应李某某的申请,晓天公司将其公司账户内500万元人民币返还被害人李某某。
今年1月26日,屏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浙江瑞安市执行曾某某、陈某某合同诈骗一案犯罪所得,共扣发犯罪所得3430万元,于次日将扣发的犯罪所得如数发放给厦门籍、在屏南经商的李某某。
采访手记
经济往来 应树立风险意识
被骗商人李某某将数千万资金转入合作方账目,到合作方悄然将这笔注资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前后短短就几天,但商人李某某很快后悔了。他随后花了足足两年时间,且在多地公安机关、法院经办人员努力下,才讨回3430万元合同款。这一次教训足以让他刻骨铭心。
经办法官直言,其实,很多经济往来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埋下了不能执行的隐患。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提前预防。法官提醒,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或建立借贷关系时,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对合作方的资质和经济实力要进行严格考察。日常经济往来中,应随时注意合作方动态。一旦合作失败,在执行阶段,同样应该“谁主张,谁举证”。债权人应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办法配合执行工作,包括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或有关线索,同时债务人也有申报自己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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