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宁德市区27天查扣“黑车”41辆
2020-07-28 23:44作者:佚名来源:
在市区汽车南北站、火车站等客流量多的场所,长期盘踞着“黑车”从事非法营运。记者1月28日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年以来,宁德市加大中心城区“黑车”打击力度,截至1月27日,宁德市共查扣“黑车”41辆。
门槛低、收益快催生“黑车”违法营运
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所谓“黑车”是指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批准而从事公共客运的车辆。交通执法部门整治的“黑车”非法营运活动包括大巴、中巴与小型客车从事非法客运业务等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宁德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心城区面积迅猛扩展,公共客运行业也日益繁荣,但同时,“黑车”的非法营运活动也日益猖獗。
经调查,目前宁德市中心城区的“黑车”主要集中在短途客运专线、两定班线以及火车站、汽车南北站、东湖市场、医院、社区等人流较为集中且有客运需求的地方。“黑车”经营人员以失地农民、城镇失业人员为主,文化程度较低,未参加过客运行业从业培训,普遍缺乏客运的基本常识,服务质量差、安全系数低,其中大多数“黑车”车主缺乏法制意识,将经营“黑车”当成一条投资小、见效快的致富之路。
据分析,公共交通运力投入不足、区域不均衡且覆盖面不广,为“黑车”违法营运活动存在提供了生存空间。同时,“黑车”违法营运门槛低、收益快催生了“黑车”违法营运活动。而乘客安全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助长了“黑车”违法营运活动。
市区27天查扣“黑车”41辆
据介绍,2014年以来,宁德市交通部门以中心城区“黑车”为重点,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4、5月份,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蕉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及支队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专项队伍,突出宁德汽车南、北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重点部位和洋中等市中心城区周边乡镇,以及蕉城至礁头、蕉城至城澳等客运专线,采取着装检查、便衣暗访、面上巡查、重点布控、突击行动等方式,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持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2014年共查处“黑车”123辆,2015年宁德市中心城区查处交通执法案件687件查处“黑车”216辆,有力震慑了市中心城区非法营运活动。
今年1月,宁德市交通部门组织开展新一年打击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工作,整合现有交通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加强对火车站、汽车南、北站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巡查,震慑“黑车”活动,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拒乘“黑车”、揭发“黑车”。截至1月27日,蕉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共查扣“黑车”41辆,市中心城区“黑车”整治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在严打“黑车”的同时,宁德市交通部门还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甩客等违规经营行为,抓好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影响出租客运经营最高可罚2万元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近两年‘打黑’取证愈发困难定性非法营运必须要有当事双方现场交易的证据和乘客笔录,嫌疑车辆停靠路边或有叫客乘坐的意向,但不够成非法营运的事实证据,且由于乘客不愿意配合举证,要取得合法证据存在很大难度,没有证据就无法执法。”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车”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受伤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社会团伙性质营运“黑车”现象。目前宁德市尚未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职能互补、形成合力的的客运出租汽车综合管理工作体系,致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陷入孤军作战,打击“黑车”工作成效有限。要解决这一困境,需要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黑车”,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研究制定宁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门槛低、收益快催生“黑车”违法营运
据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所谓“黑车”是指未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批准而从事公共客运的车辆。交通执法部门整治的“黑车”非法营运活动包括大巴、中巴与小型客车从事非法客运业务等违法行为。近年来,随着宁德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心城区面积迅猛扩展,公共客运行业也日益繁荣,但同时,“黑车”的非法营运活动也日益猖獗。
经调查,目前宁德市中心城区的“黑车”主要集中在短途客运专线、两定班线以及火车站、汽车南北站、东湖市场、医院、社区等人流较为集中且有客运需求的地方。“黑车”经营人员以失地农民、城镇失业人员为主,文化程度较低,未参加过客运行业从业培训,普遍缺乏客运的基本常识,服务质量差、安全系数低,其中大多数“黑车”车主缺乏法制意识,将经营“黑车”当成一条投资小、见效快的致富之路。
据分析,公共交通运力投入不足、区域不均衡且覆盖面不广,为“黑车”违法营运活动存在提供了生存空间。同时,“黑车”违法营运门槛低、收益快催生了“黑车”违法营运活动。而乘客安全意识淡薄、维权意识不强助长了“黑车”违法营运活动。
市区27天查扣“黑车”41辆
据介绍,2014年以来,宁德市交通部门以中心城区“黑车”为重点,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4、5月份,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蕉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及支队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专项队伍,突出宁德汽车南、北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重点部位和洋中等市中心城区周边乡镇,以及蕉城至礁头、蕉城至城澳等客运专线,采取着装检查、便衣暗访、面上巡查、重点布控、突击行动等方式,在公安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持续开展打击“黑车”专项行动。2014年共查处“黑车”123辆,2015年宁德市中心城区查处交通执法案件687件查处“黑车”216辆,有力震慑了市中心城区非法营运活动。
今年1月,宁德市交通部门组织开展新一年打击市中心城区打击“黑车”工作,整合现有交通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加强对火车站、汽车南、北站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巡查,震慑“黑车”活动,同时,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拒乘“黑车”、揭发“黑车”。截至1月27日,蕉城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共查扣“黑车”41辆,市中心城区“黑车”整治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
在严打“黑车”的同时,宁德市交通部门还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甩客等违规经营行为,抓好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影响出租客运经营最高可罚2万元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近两年‘打黑’取证愈发困难定性非法营运必须要有当事双方现场交易的证据和乘客笔录,嫌疑车辆停靠路边或有叫客乘坐的意向,但不够成非法营运的事实证据,且由于乘客不愿意配合举证,要取得合法证据存在很大难度,没有证据就无法执法。”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黑车”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受伤事件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社会团伙性质营运“黑车”现象。目前宁德市尚未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职能互补、形成合力的的客运出租汽车综合管理工作体系,致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难度大,陷入孤军作战,打击“黑车”工作成效有限。要解决这一困境,需要市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黑车”,加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研究制定宁德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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