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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020-07-28 23:46作者:2019-11-8 李文福来源:

本网讯 日前,福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连某秋等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8年10月,福安市公安局通过对群众举报线索核查发现以连某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通过发放高利贷,采取滋扰、恐吓、打砸等方式进行暴力讨债,及在福安城北街道街尾、城北街道关庙巷、等地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后,立即对该集团立案侦查,一举抓获连某秋、刘某贵、林某、林某进等7名集团成员。2019年1月17日,福安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将该集团移送福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福安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等判处被告人连某秋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进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贵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以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荣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其他二名被告人薛某亮、张某杰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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