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男子扰乱单位秩序 被行政罚款200元

2020-07-28 23:46作者:2019-11-22 李文福来源:

本网讯  11月17日,福安甘棠一名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人罗某,被福安市公安局被甘棠派出所依法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据了解,2019年11月13日上午,违法行为人罗某在甘棠镇政府门口附近私设摊位贩卖芋头,甘棠镇城管中队队员多次警告罗某未果后,便扣押罗某电子秤。11月14日上午,罗某到甘棠镇中队办公室,向工作人员索要电子秤,在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后,罗某便在办公室内脱掉裤子,随后,又用下流话辱骂工作人员,其不文明行为影响到甘棠镇城管中队正常上班秩序。


违法行为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甘棠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罗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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