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优化司法服务 全方位守护“她”权益
本网讯 近年来,霞浦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围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积极加强与妇联的协调合作、互促共进,努力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
“绿色通道”促优先
设立妇女维权窗口,坚持专业化诉前调解,促进涉妇女权益案件快速化解。依托妇女儿童权益诉非联动工作站、婚姻家庭调解室等,营造和平轻松的调解氛围,邀请妇联干部介入调解、指派擅长调解涉妇女权益案件的女性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等方式,实现涉妇女权益案件专业化调解。2022年以来,诉前成功调解涉妇女权益案件271件。
“五快提速”增效率
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对于涉及妇女权益案件,诉前调解不成功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入诉讼程序。对于妇女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快速执行,特别是对于赡养、扶养、拖欠工资、支付医疗费等执行案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保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以法筑墙保权益
通过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旗帜鲜明地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实施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不赡养老人等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共发出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维护“外嫁女”“离婚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利,累计支持征地补偿款119.55万元。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强奸猥亵未成年、强奸猥亵无性防卫能力妇女、精神分裂症患者等严重侵害妇女身心健康的案件,有效保护妇女生命健康安全。
联通阵地,搭建平台
与妇联签订《关于合作开展诉非联动工作的备忘录》,成立“妇女儿童权益诉非联动工作站”,定期通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联动解纷,靠前介入
对于涉及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等案件,法院与妇联共同提前介入,接待被家暴的妇女,根据被家暴妇女的申请,并综合考量案件实际情况、妇联意见,通过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等,保障被家暴妇女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联合共建,广泛参与
与妇联共同开展巾帼共建活动,为巾帼文明岗示范岗妇女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专题宣讲,提升妇女维权意识;联合妇联共同走访慰问困难女童家庭,送去“妇女儿童权益诉非联动工作站”的关怀与温暖;与妇联在“妇女儿童权益诉非联动工作站”共同接访来访妇女16人,提供意见建议7条。
联心互动,共促提升
依托妇女儿童权益诉非联动工作站,安排专人对接,为妇女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联合妇联、关工委、文旅局等单位,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巾帼暖人心·普法维权在身边”普法宣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宣传、宪法进万家宣讲等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典入民心·每周一典”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切实增强妇女权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