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

宁德一男子因涉毒“自洗钱”犯罪被判刑

2023-08-04 18:56作者:admin来源:霞浦县公安局

本网讯   近日,由霞浦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涉毒“自洗钱”犯罪案件在霞浦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斌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该案是霞浦警方破获的霞浦首例以“自洗钱”定罪的涉毒案件。

 

2023年1月,霞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日常工作中获悉一条陈某斌(男,福安人)涉嫌贩卖毒品的线索。围绕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对陈某斌展开缜密侦查,收集到其在今年年初先后3次进行贩卖毒品的有效情报。在侦查期间,办案民警发现陈某斌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行踪不定,活动轨迹遍布福安、霞浦以及外省,为一举将陈某斌抓获,办案民警持续开展研判分析。

 

宁德一男子因涉毒“自洗钱”犯罪被判刑(图1)


2月7日,禁毒大队通过深入研判,掌握到陈某斌现身霞浦的线索,当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严密布控,当日,成功在霞浦一酒店内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陈某斌抓获。

 

经审讯,陈某斌如实交代了其于2023年1月底至2月初,先后3次在福安、霞浦等地进行毒品交易,共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8.9495克,收取毒资5.4万元涉嫌犯罪的事实。

 

宁德一男子因涉毒“自洗钱”犯罪被判刑(图2)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民警发现该起案件中存在“案中案”的情形。民警在对陈某斌贩卖毒品的资金流向调查中发现,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陈某斌曾利用其父亲的身份证注册某支付平台收取毒资,并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从而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该行为涉嫌构成“自洗钱”犯罪。

 

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陈某斌因贩卖毒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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