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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检察:“四大检察”融合履职,高质效办好海洋检察案件

2023-12-06 18:07作者:admin来源:霞浦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在海洋生态检察办案中,霞浦县检察院坚持“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力求实现打击犯罪、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的有机统一。

 

近日,一尾尾活蹦乱跳的大黄鱼鱼苗被投进海里。霞浦县检察院会同县海洋与渔业局、长春镇人民政府在长春镇渔家地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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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增殖放流活动,还得从霞浦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说起。

 

有力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务求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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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月至6月期间,俞某甲等人在禁渔期多次驾驶多艘“三无船舶”到霞浦周边海域,以“放链网”方式非法捕捞,并将所得渔获物出售给事先向其订购的俞某乙等人。霞浦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俞某甲等人提起公诉,并对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霞浦县法院判决涉案人员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刑期不等,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16万余元。

 

检察建议推动问题多元治理务求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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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不能仅“一诉了之”。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禁渔期对于船舶、渔具店、水产品的市场流通等存在监管不当的问题,霞浦县检察院制发行政检察建议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担当作为,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三无”船舶整治专项行动,累计转型转产升级“三无”船舶376艘、拆解20艘,排查农贸市场18家、制冰厂2家、渔具销售点41家、没收违规网具16张。

 

恢复性司法落实生态修复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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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如何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是霞浦县检察院一直努力的方向。对于刘某某等8人受俞某甲、俞某乙雇佣,在禁渔期乘坐“三无船舶”出海收购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在涉案渔村召开听证会,并经检察委员会审议后,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刘某某等人表示自愿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8名被不起诉人在县海洋与渔业局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在检察机关和村民的见证下,将自愿购置的总价值1.7万余元的8000尾大黄鱼鱼苗投至近岸海域。同时,检察官对案件当事人开展法治教育,对在场村民发放宣传手册,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了群众对非法捕捞损害水生态的认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伏季休渔制度。既用“看得见”的赔偿弥补了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也为在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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