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宁德市司法局“一二三”举措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
本网讯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全过程,特别是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上‘保险’,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日前,宁德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从探索到如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作用,对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宁德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2019年以来,宁德市司法局以“一二三”举措,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取得良好效果。
制定“一个方案”
完善政策支撑
“宁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委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上述负责人说。
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2019年7月,宁德市司法局草拟了《宁德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于当年9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该《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事项,将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指导、执法部门带头引领、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奠定了扎实基础。
出台“两个规定”
提高可操作性
2020年1月,省司法厅印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配套规定《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宁德市司法局及时转发该文件,并积极着手研究制定《宁德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宁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等其余两项制度的配套规定。
《宁德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把握公示重点,事前公示重点做好与权责清单的制度衔接,事中公示重点做好执法证件佩戴,事后公示重点把握公示的性质和原则。《宁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把握记录重点,文字记录抓好规范化、电子化,音像记录把握适用范围,明确对查封、扣押和强制拆除等可能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行为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上述负责人表示,该“两个规定”于2020年4月正式出台,不仅完善了宁德市“三项制度”体系,也进一步提高了“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推动执法工作更加规范、透明、合法、公正。
开展“三种督查”
推动工作落实
“具体工作中,我们通过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指标评查等三种方式,以确保扎实推动‘三项制度’工作落实落地。”上述负责人说。
在部署各地各单位开展自查方面,该局于2020年3月印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执法单位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查找解决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总结并推广各地各单位在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经宁德市政府同意,2020年6月中旬,宁德市司法局组织对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5个疫情防控重点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三项制度”,通过书面汇报、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
宁德市司法局还注重发挥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推行“三项制度”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以贯彻落实该市《实施方案》情况、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全过程记录设备场所和法制审核流程为重点,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和考评办法,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