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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家教缺位 法院发令补位
2026-01-09 16:35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任婧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针对00后母亲雷某某未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同步送达《家庭教育告知书》,督促年轻父母补位家庭教育。
蕉城法院审理发现,雷某某与陈某的婚生女陈某欣出生后长期跟随祖父母生活,陈某因犯罪入狱后,雷某某在孩子日常陪伴、品德引导、身心健康关注等方面存在明显缺位,未能为孩子营造适配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为纠正该行为,蕉城法院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法院作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雷某某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履行监护人职责、开展科学家庭教育。在法官的引导下,雷某某通过视频询问女儿生活、学习及健康情况。承办法官还通过电话向孩子祖父母释明探望权的法律意义,明确协助雷某某行使探望权的法定义务,降低离婚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同时,蕉城法院向雷某某及陈某送达《家庭教育告知书》,再次明确家庭教育的核心要求。
编辑: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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