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抽丝剥茧”,助力18岁少年破解“非婚生”继承困局
本网讯 “谢谢你们,帮我拿到了这笔钱,终于可以安心送父亲最后一程了。”在福鼎市公证处办证大厅,刚年满18周岁的小范从公证员手中接过公证书时,激动地连声道谢。这份公证书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纸证明,更是一份跨越山海的权益保障。

不久前,小范在其亲属的陪同下,神色焦急地来到福鼎市公证处窗口咨询。原来,小范的父亲张某不幸因病离世,在福鼎遗留有一笔5万多元的银行存款。然而,当小范前往银行试图取出这笔存款办理父亲后事时,却被告知需要办理继承公证。
这一要求让小范陷入了困境。据了解,张某与小范的母亲早年是在贵州务工时相识相恋并生育了小范,两人随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范也随母亲落户贵州;而被继承人张某生前未婚,且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由于户籍资料上无法体现小范与张某的血缘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若无有力证据证明,这笔遗产可能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小范想要确认继承资格,则需通过复杂的法院诉讼来解决。

在深入与小范及其家属沟通后,公证员捕捉到了一条关键线索——家属回忆称,张某生前曾做过一份亲子鉴定书,而这也成为了破解案件僵局的“金钥匙”。
公证员当即联系出具报告的司法鉴定所,核实小范提交的司法鉴定文书的真实性。同时,福鼎市公证处向福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函核查,确认被继承人张某生前确无婚姻登记记录,排除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可能性。公证员还实地走访了张某生前的亲属,并向当地村委会核实相关情况,补充完善了亲属关系证明。
经过一系列严谨的核查与走访,公证员依法审核了相关材料,终于形成了一条完整、闭合的继承公证证据链,有力证实了小范作为张某非婚生子女的继承资格。
从受理到出证,福鼎市公证处开启了“加速度”。不到五个工作日,承载着法律效力与人文关怀的继承权公证书便送到了小范手中。
凭借这份公证书,小范顺利从银行取出了存款,并用于处理父亲的身后事宜。这起原本可能陷入漫长诉讼的纠纷,在公证员的努力下,得到了高效、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福鼎市公证处始终秉承“司法行政为民”的服务理念,积极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从“身后一件事”的改革到对特殊群体的精准帮扶,福鼎市公证处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公证为民”的承诺,用一纸公证书,守护着法律的一丝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