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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博网站 非法牟利获刑
2021-01-12 17:22作者:张海明来源:
本报讯 日前,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林某开设赌场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违法所得25000元及赌资75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4月24日间,被告人林某与欧某、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合伙利用某游戏软件创建赌博网站,供社会不特定人员参赌,并从中牟利,欧某等人负责发展赌博网站代理等,被告人林某负责财务管理等。期间,欧某等人发展了李某、陈某等人(均已判刑)为该赌博网站代理,发展参赌人员。其中被告人林某负责财务管理,与李某、陈某的财务人员林某某、黄某(均已判刑)对接分值买卖、抽成分红等,林某等人共出售该赌博网站分值328000元给林某某、黄某,由林某某、黄某等人将分值出售给参赌人员,被告人林某从中获利25000元。
2020年7月7日,被告人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林某向公安机关退出违法所得25000元及其保管的林某某向其购买的游戏分值款项7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创建赌博网站开设赌场,发展参赌人员、提供资金结算等,赌资数额累计达328000元,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林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接受处罚,可予减轻处罚;其在案发后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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