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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关爱 唤起高位截瘫病人的人生新希望

2021-02-19 16:47作者:龚丽雯 韩春任 陈来源:

当因意外事故造成高位截瘫的周女士放弃希望时,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背后默默为她努力着。

 

        本网讯 1月27日,当寒风裹挟着冷意再次席卷闽东时,躺在病床上的周女士却觉得心里十分温暖。因为这天,被她视作亲人的宁德市蕉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又要来看她了。她艰难地转过头,嘱咐一旁的妹妹再整整那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一会儿,一定要将它交到检察官手上。

 

       一个是高位截瘫的病人,一边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将二者连结起来的,是一次对百姓“脚下安全”的关注行动。

 

       2019年12月20日,周女士骑着一辆二轮电动车行经闽东东路时,因窨井盖管理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未在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致使其电动车前轮掉入塌陷的雨水窨井中。这起意外的事故造成周女士高位截瘫,终身残疾,从此只能躺在床上。经鉴定,周女士为重伤一级、二级伤残。

 

       “事发后,姐姐的医疗费用前后一共花了几十万元,除了施工承包方和相关责任单位支付的14万元医疗费外,剩下的都是向亲友东拼西凑借来的。”周女士的妹妹说,由于周女士早已离异,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女儿,失去经济收入后,一家的生活变得十分困难。而后续的医疗护理支出,让这个早已不堪重负的家庭更难看到光明。

 

       就在一家人陷入困顿时,蕉城区检察院给他们带来了希望。

 

       202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发第四号检察建议,蕉城区检察院也由此开始了一场关于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的专项摸排行动。在摸排过程中,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发现,周女士一案的侵权加害人、施工承包方林某已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但公安机关并未予以立案。经过调件阅卷及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承办检察官依职权对该案进行立案监督,并于9月11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不久,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对林某立案侦查。

 

       2020年10月16日,蕉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带案下访,向受害人周女士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及家庭困难等相关情况,并告知该案系检察院立案监督案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此时距离案发已近一年,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在医治中的周女士也从未想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检察官的告知让她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黄清满检察长为受害人家属送去司法救助金

       


      2020年10月21日,周女士委托其妹妹到蕉城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蕉城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了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该司法救助建议也被听证员当场采纳。2020年12月24日,经省检察院同意,决定给予周女士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

 

       今年1月27日,当蕉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带着这沉甸甸的“希望”再次带案下访时,周女士的脸上已不复过去的颓丧和绝望。“在我们放弃希望的时候,检察官们在背后默默努力着,他们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周女士感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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