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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宁德中院:执行案款清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05-18 17:32作者:张景华来源:

        本网讯   “真是没想到,法官居然辛辛苦苦从宁德跑到浙江瑞安,给我送来90万元,太感谢了。”日前,季女士从浙江专程赶到宁德中院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17年11月,在一起金融借贷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季女士的房产被法院强制拍卖。拍卖结束,法院将拍卖款付给申请执行人后,还剩余90万元需退还给季女士,但此时法院通过原联系方式已找不到季女士,案款无法退还。近日,为推进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承办法官通过商请公安机关及通信运营商协查、查阅历史档案、到判决书载明的被执行人户籍地走访等方式,最终在当地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帮助下,成功联系到季女士,退还了在案多年的90万元结余款。
 
  大力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这是宁德中院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3月15日,宁德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案款清‘非’春风”行动。行动中,宁德两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推进清理工作。对排查后依然长期无人认领的案款,积极通过银行付款账户进行溯源排查,主动联系付款人,倒查案款归属;对有明确领款人却联系不上的,法院通过联系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派出所、村委会等,主动寻找当事人联系方式,通知当事人领取案款;对个别小金额的案款,异地申请人不便前来领取,进一步深入推广应用“案款不见面”发放工作机制,通过邮寄《收取案款银行账户确认书》,或引导申请人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交领款相关材料,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领取到案款。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发放案款5215笔4.66亿元,长期未认领的不明款基本清理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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