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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互助会”倒闭,“会头”潜逃!周宁警方破获一起涉养老诈骗案

2022-06-17 18:09作者:周光健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民间“互助会”也称“标会”,近年来,倒会事件时有发生,组织“互助会”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罪。日前,周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移送审查起诉一起因民间“互助会”引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其中有20多名农村老年受害人。

 

件详情   

 

2021年7月,周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周宁县浦源镇的邱某以“互助会”的方式向多人收集并骗走会款。接报后,经侦大队对“会头”邱某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邱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其本人为会首,通过向群众口口相传等途径,先后组织27场“互助会”。2020年10月,邱某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维持“互助会”的运营,为了营造“互助会”能够持续运营的假象,又不断组织10场新的“互助会”,拆东墙补西墙,用新会的钱补旧会的钱,最终难以为继倒会潜逃。至案发时止,邱某共吸收120多名受害人会款580多万元,造成会员损失450多万元。其间,她将部分会款用于店铺经营、理财投资、家庭消费等。

 

据了解,参与邱某“互助会”的受害人中有20多名系农村老年人,他们本想通过参加“互助会”存点钱,赚点利息,大部分人都没急着标会。即使有些人需要标会时,邱某则利用会员之间互不认识、信息不对称,以该期会已答应其他会员标会为由进行推托,到最终倒会时,大家才发现该场会大多数人都未标到会,会钱大部分都已被邱某骗取挪作他用。

 

目前,邱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已移送起诉,警方正采取措施进行追赃挽损,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

 

 

 

民警提醒老年朋友,民间“互助会”不受法律保护,风险极高,遇到有人邀约参加“互助会”时,应提高警惕,不能因贪图利息和筹资方便陷入骗局,给个人财产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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