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僵数月 调解一日化
本网讯 近日,在周宁县李墩镇综治中心调解室里,一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随着当事人陈某将23500元赔偿款当场交到李某与陈某珍手中,三方握手言和。这场因摊位争执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在镇综治中心与李墩司法所的高效介入与调解下,于受理当天即成功化解,生动体现了基层调解工作“抓早、化小、解了”的实效。
时间回溯到2025年9月初,在镇区一处人流密集的街边,摊主陈某与相邻摊位的李某、陈某珍因摊位界限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因情绪激动的陈某不慎推搡,李某与陈某珍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围绕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问题,三方自行协商多次,但因赔偿金额分歧巨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数月间,矛盾不仅未能平息,反而因沟通不畅、互信缺失,呈现出激化趋势。
近日,三方当事人一同到李墩镇综治中心寻求帮助。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调处的工作要求,当场受理此案。“当事人愿意一起来中心,说明他们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但靠自身已难以打破僵局。我们必须快速介入,防止矛盾升级。”镇综治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随即启动矛盾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指派李墩司法所牵头,协调相关力量组成专项调解小组,力争高效化解纷争。
调解小组接案后,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但当事人情绪对抗激烈等特点,制定了“排查—疏导—化解”三步策略。调解伊始,当事人情绪激动、相互指责。调解员果断采取“背对背”方式,将各方分开单独谈话,有效隔离直接对抗,让各方冷静陈述经过和诉求。同时,调解员仔细核对医疗记录等证据,迅速固定“因争执引发肢体接触致人受伤”的基本事实,为依法调解奠定基础。
待当事人情绪平稳后,调解进入法律辨析与协商阶段。调解员向陈某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依据民法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向两位伤者说明,索赔须依据合法票据和合理标准。调解员巧用“成本核算法”与“情感换位法”,为陈某细算经济、时间、信誉三笔账,引导伤者方考虑陈某实际偿付能力。沟通焦点逐渐从数额争论转向逐项务实协商。
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各方预期逐步靠拢。调解小组抓住时机,综合考量伤情、过错、偿付能力及纠纷久拖不利的影响,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最终,三方自愿达成协议:陈某分别赔偿李某3500元、陈某珍20000元,协议签订后赔偿款当场全部付清,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