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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家事审判如春风,柔情司法化纠纷
2021-11-10 19:54作者:admin来源:寿宁法院
本网讯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如果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那么就该在彼此的协商与退让中保全最后的体面,调解离婚就是双方最好的归宿。
原告阿秀与被告阿金(均为化名)未经结婚登记就同居生活,并生育三个孩子,1997年9月22日双方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因阿秀独自外出务工,长期分居,影响夫妻感情。在此期间,阿金患帕金森病,近几年病情加重,失去工作能力,仅靠家里原有的少许积蓄维持生计。而阿秀对阿金不闻不问,多年未与其联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21年4月6日,阿秀第二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阿金坚决不同意,并指责阿秀不负责任,双方家族甚至因此引发多次纷争。
本着“扶弱势送温暖”的家事审判理念,寿宁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通过走访当事人邻居、亲戚朋友,了解到阿秀和阿金夫妻感情已无法修复,且阿金目前生活无着落。办案法官从当事人诉求出发,抽丝剥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当事人和家属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化解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尚在念小学及中学的两个孩子由阿秀抚养,抚养费由阿秀承担;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赠与婚生儿子,阿金享有房屋的居住权;阿秀一次性给予阿金经济帮助费60000元。至此,这起家事纠纷案结事了。
2018年以来,寿宁法院依托诉非联动中心,搭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积极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共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84件,调解344件,撤诉256件,调撤率87.71%,有力有效实现法、理、情为一体的家事审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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