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邻里晒衣引冲突 法院调解除嫌隙

2021-11-15 18:48作者: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张炜来源:闽东日报

  近日,蕉城法院审结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双方当事人在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了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化干戈为玉帛,被害人在得到赔偿的同时,对被告人的行为出具了谅解书。

 

  据介绍,此前老刘因其晾晒在阳台外的衣服被楼上晾晒的衣物滴湿,便到楼上找业主老王(化名)理论。期间,两人发生争吵并推扯,老刘的颈前部等部位被老王抓伤,老刘用拳头朝老王的面部打了一拳,致其鼻部受伤。后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老王双侧鼻骨及骨性鼻中隔骨折,其伤情属轻伤二级;老刘因外伤致体表多处软组织挫伤、擦伤,伤情属轻微伤。随后,老刘向公安机关投案。

 

  调解初期,被害人和被告人对于赔偿金额的争议非常大,经过特邀调解员数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节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赔偿协议,被告人老刘赔偿被害人老王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并取得被害人老王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刘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老刘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老刘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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