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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300元兼职费,他成诈骗帮凶!获刑三年四个月
2025-11-05 16:38作者:小编来源:宁德中院
本网讯 为获得300元兼职费他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人生履历留下沉重污点......近日,宁德中院审结一起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21岁的林某在网上找到一份“轻松兼职”——只需拨打电话,每小时就能赚210元。心动的他立即接下了这份工作。
8月13日至15日间,林某按照上家指示,同时操作两部手机:一部通过QQ与上家保持语音通话,另一部拨打上家提供的电话号码。接通后,他开启两部手机的扬声器,让上家直接与被害人对话。
旁听过程中,林某清楚地听到上家以“取消百万保障”等话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却仍以上述方式协助拨打电话百余次,导致被害人经济损失达53.79万元,林某获得300元报酬。
同年8月18日,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后检察机关以林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宁德中院二审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仍提供帮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没收其退出的违法所得300元和作案工具手机2部。
典型意义: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分子广泛招募人员,指使被招募人员使用自己的手机为诈骗活动提供话务支持,在诈骗人员与被害人之间充当“传话筒”,以隐匿身份、逃避打击,社会危害性极大。一些青年因社会经验不足,容易被“轻松赚钱”的“糖衣炮弹”迷惑,在此郑重提醒,公民务必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心理,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切莫贪图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爪牙”,走上犯罪道路。
编辑: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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