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打赏主播博好感 虚构事实骗同事
2026-01-15 17:20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黄霖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马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全部涉案财物。
2024年2月,马某在抖音平台结识女主播牛某后,为博取对方好感、发展恋爱关系,频繁大额打赏。为填补打赏开支,同年3月起,马某编造“父亲重症抢救”“母亲摔伤”“女友流产”等虚假理由,通过微信、电话及当面沟通等方式,向谢某等15名同事借款共计74万余元。谢某等人多次催促还款后,马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仅归还部分被害人计4.42万元。经查,马某所借款项中73万余元用于给牛某打赏,至案发时尚余69万余元未偿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其犯罪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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