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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檐边界起纠纷 联动调解修邻情

2026-02-24 17:09作者: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吴玲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寿宁县司法局坑底司法所联合乡综治中心、国土所及小东村两委,运用“实地勘测+法理相融+情感疏导”的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宅基地屋檐边界纠纷。

 

小东村村民杨某栋与杨某金系老宅邻居,祖上曾同宅居住。老宅拆除后,双方分户建房。杨某栋于2012年依据1992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翻建房屋,多年来邻里相安无事。近期,杨某金突然提出杨某栋的房屋走廊屋檐挑出部分侵占了自家土地,情绪激动下用竹竿将对方屋檐瓦片打落,导致双方矛盾激化。虽经派出所现场处置,但因权属争议未根本解决,双方仍频频发生口角,杨某栋遂向坑底司法所申请调解。

 

受理申请后,坑底司法所立即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乡综治中心书记、国土所负责人等组成调解工作组,赶赴争议现场进行勘查。调解过程中,杨某栋出示1992年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证明其建房合法性;杨某金亦出示相关权属证书,并坚持认为应以老宅共有厅堂遗留木梁为界,主张杨某栋屋檐挑出部分存在越界。

 

为公正处理纠纷,工作组采纳杨某金提出的木梁边界主张,前往其家中找到该遗留木梁,现场实测长度为4.39米。随后,依据“两家各占一半”原则,精准划定双方权属界线。经实地勘测确认,杨某栋房屋屋檐挑出部分未超出其应有权属范围,杨某金提出的异议缺乏事实依据。

 

结合勘测结果,工作组向杨某金详细阐释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指出其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同时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情谊出发,耐心进行情感疏导。最终,杨某金认识到自身错误,表示不再就此争执;杨某栋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主动表示不追究瓦片损失。

 

至此,这起持续多日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编辑: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