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远赴千里落实无缝衔接 安置帮教彰显司法真情

2020-07-28 21:15作者:2018-8-1 林鹏来源:

       本网讯  “说心里话这大老远的,我真的没想过会有人来接我出狱,感谢司法所,感谢我的家人,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尽孝,自食其力开始新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7月28日,寿宁县凤阳司法所工作人员远赴江苏省金陵监狱,将一名三进宫的刑满释放人员朱某顺利接回凤阳镇福后村,朱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凤阳司法所在7月20日接到寿宁县司法局转达的江苏省金陵监狱《关于重点帮教对象安置衔接的函》后,立即开展安置帮教前期核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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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了解,朱某45岁,单身,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将于2018年7月27日刑满释放。其父亲已经去世,家中只剩年迈的老母亲和一个哥哥,其与家人关系冷漠,家属也表示路程太远且经济困难不愿前往江苏接回朱某。凤阳司法所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局领导进行汇报,局领导获悉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落实责任人员,安排接送车辆,并指示凤阳司法所做好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同时与金陵监狱方面保持沟通。26日一早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家属一同前往江苏,27日上午,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金陵监狱出监室办理了衔接手续,成功接到了刑满释放人员朱某。


       在返程的车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朱某深入谈心,了解其思想情况和今后的打算,同时也对其家属进行耐心的开导,鼓励用亲情来更好的接纳和帮助朱某未来的生活。接回司法所后,工作人员立即为朱某成立了帮教小组,确定帮教责任人,并宣读了省、市、县关于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以及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服从司法所对其今后五年的帮教管理,同时也制定了符合朱某顺利回归、有效融入社会的帮教措施,并与之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


       凤阳司法所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无缝衔接管理,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为进一步实施安置帮教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不仅体现了寿宁司法行政机关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怀和帮助,让刑满释放人员在走出监狱的那一刻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使其顺利回归与融入社会。同时,避免了刑释重点帮教人员脱管漏管,从源头上控制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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