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迷途知返,司法帮扶走上致富路

2020-07-28 21:15作者:2018-8-1来源:

       本网讯  浪子回头金不换,守法创业是前途。近年来,屏南县双溪司法所一直秉持“自力更生为主,帮困扶贫为辅”的工作理念,重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力图切实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家庭生活困难就业创业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境遇,引导他们真正回归社会正途。

 

       张辰(化名),男,1989年出生,2013年底因掩饰、隐瞒犯罪行为、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屏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成员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于2014年底解除矫正成为安置帮教对象。张辰自社区矫正之前就经营一家摩托车维修点,由于家中父母年迈,妻儿孱弱,作为家庭唯一的依靠,勉强维持生计。维修摩托车的收入供应家庭的开支微不足道,张辰想通过经营一间店铺兼营销售与维修,解决目前的家庭状况,但苦于社会资源及资金缺乏,一直无力改变目前状况。


       自张辰入矫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始,双溪司法所工作人员就注重法律监管与社会帮扶相结合,从精神上不断的鼓励张辰保持好心态,另一边积极为张辰寻求解决途径。恰逢屏南县司法局与人社局联合举办两类人员SYB培训班,致力解决两类人员就创业问题。双溪司法所积极为张辰申请名额,并将张辰基本情况向局领导反映。2017年11月张某参加了创业培训班,学习了创业知识。2018年3月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张辰申请到了10万元三年的免息贷款,成功代理了台铃电动车和轻骑摩托车的营销权,首批就采购了23辆电动车和30辆摩托车,拓展商铺及经营资金难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张辰,曾经一失足走上迷途,社区矫正之后改过自新,成为刑满释放人员成功创业的典型之一。司法局始终坚持依法与依情相结合,对安置帮教人员既密切关注,防止重新违法,又贴心服务,注重帮扶。张辰的例子是我们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一大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双溪司法所会更加努力,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的回归社会,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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