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房屋权属过户引纠纷 法官“冷处理法”促和谐

2020-07-28 22:50作者:2016-5-10 吴惠玲 戴来源:
    本网讯  近日,宁德中院巧妙运用“冷处理法”,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这套房子是因为府政策变化导致的暂时无法过户,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过户了,所以,我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上诉人陈某在法庭上愤愤不平。
 
    而被上诉人郑某则反驳:“明明就是你耽误了办理过户的时机,现在过户不了,这房子我不买了,我坚决要求解除合同。”
 
    原来,2013年, 陈某将其坐落于霞浦县松城街道的1套商品房卖予郑某。郑某付钱后装修入住。然而,该房的原业主为叶某,叶某曾将房屋卖给陈某,之后因叶某系征地户,其有指标改建房屋,故叶某夫妇与陈某共同出资合作建房。但60号房的房屋权属两证至今仍登记在叶某夫妇名下,而未过户给陈某,导致房屋权属如今无法过户到郑某的名下。为此,郑某诉至原审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相应购房款。
 
    原审法院判决解除陈某与郑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退还相应购房款。卖方陈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宁德中院。
 
    二审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当庭调解的结果不甚理想。见此情形,承办法官决定借助“冷处理法”,让双方都冷静半个月之后,再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调解,陈某和郑某终于达成协议,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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