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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致亲人死亡 男子被终生禁驾

2020-07-28 22:54作者:2019-8-5 郑秀来源:

本网讯  近日,福鼎市驾驶人李某管收到法院判决书,其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12月12日18时30分许,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在前岐镇薛桥九头鼻,电动三轮车撞到一名老人,老人伤亡不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等工作,并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管送往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其乙醇含量为71.9毫克/100毫升。


经调查,李某管在家中吃晚饭时,饮下些许白酒,酒足饭饱后准备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去接人,行驶过程中低头查看手机,瞬间撞上了正好过马路的隔壁同宗族太爷爷辈的李某池(75岁),并造成李某池当场死亡。


福鼎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管犯交通肇事罪,未逃逸,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综合其自首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处罚。同时,李某管饮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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