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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对三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宣判
2020-07-28 22:54作者:2019-8-19来源:
本网讯 8月16日,屏南法院对三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宣判,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判处黄某、郑上某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
2018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黄某、郑上某、宋凤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某、郑上某、宋凤某为纠集者,被告人苏国某、张楚某及李家某、苏某某、叶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社会上争强斗狠,树立恶名,为争抢赌场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打砸屏南县内的赌场,并实施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他人、强行索要钱款、结伙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黄某、郑上某、宋凤某、苏国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人张楚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案未成年被告人叶某某因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被告人苏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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