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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子心有不平,殴打前老丈人获刑

2020-07-28 22:54作者:2019-8-20 郑晓燕来源:

本网讯  古田一男子叶某因与前妻离婚一事,内心愤懑不平,砸前妻家门,遭前老丈人阻止后,伤人获刑。日前,古田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8年8月31日晚上11点,叶某因与前妻阮某离婚一事有纠纷,于是到阮某家门口,用石头、长椅砸坏门前两扇不锈钢玻璃门。阮某的父亲见状出门阻止,却被叶某殴打致鼻子等部位受伤。经法医学鉴定,阮某父亲“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左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同年11月27日,叶某在一餐饮店被公安局干警抓获。


据悉,2008年至2016年间叶某曾先后四次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叶某因婚姻问题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叶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叶某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本案系婚姻问题而引发,对被告人叶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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