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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法院受理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20-07-28 22:55作者:2020-5-12 张海明来源:
本网讯 日前,霞浦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被告人兰某斌、江某云、兰某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该案是本院首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10月间,被告人兰某斌、江某云、兰某平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霞浦县松城街道城西路至文化广场一带,先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兰某斌为首,被告人江某云、兰某平等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生产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兰某斌、兰某平、江某云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霞浦县松城街道城西路至文化广场一带,先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生产经营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兰某斌、江某云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兰某斌还伙同被告人兰某平持凶器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被告人兰某斌刑事责任,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江某云刑事责任,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兰某平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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