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4名工人暴力讨薪 构成犯罪被判刑
2020-07-28 22:56作者:2020-7-21 黄兴重来源:
本网讯 包工头拖欠工资,4名工人为索要工资,将其控制在山上并进行殴打,企图索回所欠工资款项。近日,宁德蕉城法院依法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以非法拘禁罪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亮、鄢某平、朱某强、熊某因工钱被建筑工地包工头张某安拖欠5.9万元,遂赴宁德找张某安催讨。2019年9月16日,双方前往宁德市公安局西陂塘派出所调解后,张某安同意支付2万元给徐某亮等人。次日早上,双方继续到派出所调解,可张某安却逃离了派出所。当日 12时许,徐某亮等人在工地找到张某安,对其实施殴打后强行将其拉上车,并带至蕉城区金涵乡濂坑村附近的山上。为逼迫张某安还钱,四人将张某安控制在山上并继续对其实施殴打,期间鄢某平、熊某先行离开。当日19时许,徐某亮收到张某安微信转账5000元后,于20时许将张某安释放。经鉴定,张某安伤情属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徐某亮等四名被告人因向张某安索要工资款,殴打并非法限制张某安人身自由,致张某安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综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最新更新
各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