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检察院创新实施“三大工程”守护“朝阳事业”——罪错少年向阳而生
本网讯 “经过这几天的交通志愿服务,我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在今后的人生中,我会以身作则,告诫身边的亲朋好友,切勿酒后驾车。”
会上,当事人小乐(化名)对自己的酒驾行为做了深刻检讨,并主动提交了一份参加交通志愿服务的心得体会。鉴于小乐的表现,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对小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上述案例是古田县检察院贯彻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来,创新实施“守护成长”“温情家园”“阳光护苗”这“三大工程”实践中,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召开的一起涉未成年人不公开听证会。
今年以来,古田县检察院作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办公室的所驻单位,积极发挥“未检闽e站”临水之光·检校问诊室工作团队能动性,坚持以司法保护带动强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实现了“1+5>6”的效果。
不公开听证会后,回顾小乐的积极转变,承办检察官深有感触。
初次会面,一头黄头发的小乐给承办检察官留下一个有着抽烟、饮酒等习惯的不良少年形象。
经过一番沟通,承办检察官发现案发时小乐未满18周岁,且本质并不坏,决定帮助小乐争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帮助小乐,承办检察官决定进行家访,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犯罪原因等情况。经调查了解,检察官发现小乐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
“都怪我们长年在外工作,疏忽了对小乐的教育,他在家还是比较孝顺的,发生这个事情主要还是受到身边的朋友影响……”家访时,小乐的母亲懊悔不已。
经了解,小乐是由奶奶照顾带大,父母长年在外地工作,平时很少回去,家庭管教缺失的小乐在学校成了老师眼中的“问题学生”,并在一年前就早早辍学。肄业后,年迈的奶奶管束不了小乐,如同脱缰野马的小乐很快就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少年,于是就发生了酒后驾驶机动车一事。
为让小乐认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改掉恶习,检察官对他进行法治教育,安排交通志愿服务,让其切身感受酒驾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督促指导小乐的父母加强亲职教育,告诉他们在工作的同时,也要多多关心孩子的生活情况。
检察官再次见到小乐时,“志愿者”小乐正在积极配合交警疏导路上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规则的群众进行劝导。“经过这几天的交通志愿服务,我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告诫身边的亲朋好友,切勿酒后驾车。”被问及由一名违法者化身为“志愿者”,看到他人违反交通规则心有何感时,小乐如是表示。
10天的交通志愿服务很快就结束了。在这期间,小乐的母亲对检察机关能够给小乐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感谢,同时也发现这次的经历让小乐改掉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变得更加成熟、稳重、阳光,也更有责任感。
“让每个孩子的世界都充满光亮、都能向阳而生”是“未检闽e站”临水之光·检校问诊室工作团队每一位成员的初心和追求。他们表示,要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
在推进“守护成长”工程方面,该团队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完善侵害未成年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与社区街道、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运用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进行跟踪监督,把“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到位。
该团队依托全国家庭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绿洲公益家长学校平台,开展“福蕾行动”,为留守儿童开展重点关护,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构建“温情家园”工程。其间,对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等问题的家庭,运用“督促监护令”协同开展疏导、帮扶,给予监护人相应的教育和处罚,推动家庭落实监护责任。
与此同时,该团队积极实施“阳光护苗”工程,联合未保联盟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未成年人禁烟保护”“未成年人文身”“酒店、旅馆留宿未成年人”等专项行动,深挖公益诉讼线索,建立起“惩、防、护”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惩防体系,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下阶段,我们将把未保联盟工作与‘未检闽e站’临水之光·检校问诊室等特色亮点工作有机融合,携手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合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古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