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封存“记录” 点亮“归途”
本网讯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内,你能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社工反馈的帮教效果也比较好。今天对你宣布不起诉,并且依法封存你的相关犯罪记录。”今年8月,霞浦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对16周岁的龚某某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去年2月,龚某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致双方互殴,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损害后果。案发后,龚某某主动投案,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考虑到犯罪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在考验期满后依法不起诉。
“事情发生后我就非常后悔,也很担心自己的一时冲动会留下案底,影响以后找工作。”在得知自己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犯罪记录还得以封存,龚某某倍加珍惜,一个多月后,他顺利在宁德某企业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往往会因为冲动误入歧途,如果他们一犯了错就被“标签化”,会遭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偏见,再回归社会时就会遇到重重障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给罪行较轻、迷途知返的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其因曾经的过错而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对其顺利回归社会意义重大。”宁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说道。今年4月,市检察院推动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工作。
专项工作中,各单位对办案系统内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卷宗进行全面梳理、逐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卷宗档案做到“应封尽封”,统一规范管理。在此基础上,四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的学习。此外,从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交叉抽查案件进行调卷检查,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管理和使用。通过专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迷途少年”顺利回归铺平道路。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涉及诉讼的多个环节,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不仅如此,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还要注意案件信息的保密。“如果这些未成年人因为犯罪信息被不当泄露而不被社会接受,很可能会因为自暴自弃再次跌入罪恶深渊。那么,我们所作的教育、感化、挽救等全部努力都将归零。”宁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感慨道。
当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只是其中一步,宁德市检察机关还加强对被封存记录的未成年人定期回访,了解其升学就业情况,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大众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偏见和刻板印象,为未成年人回归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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