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鸡误食邻家菜地含鼠药青菜引纠纷 调解员“背对背”调解化矛盾
本网讯 “要不每人各自再退一步,凑个吉利数字1260元,你们看怎么样?”“我们同意,就按调解员说的办。”近日,发生于福鼎市佳阳畲族乡的一起因土鸡之死而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经过佳阳司法所、派出所及佳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合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自家菜园撒鼠药 土鸡误食引纠纷
2022年1月,佳阳畲族乡佳阳村村民钟某电的菜园里经常有老鼠出没,影响收成。为除鼠害,钟某电将鼠药撒到菜园里,不料同村村民李某祥的10多只土鸡误食了含鼠药青菜中毒死亡。
得知自家土鸡中毒死亡,李某祥及其家人气势汹汹地围着钟某电的菜园要求其赔偿,但钟某电以自己并非故意要毒死别人家的土鸡为由不予理睬,双方各执己见,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要大打出手。
接到报案后,佳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处理,通过对钟某电的菜园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并非投毒事件。为了及时将纠纷化解于萌芽之中,民警立即联合司法所及佳阳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介入调解。
“我的土鸡饲养大半年了,打算过些日子出售,目前因误食钟某电菜园里的含鼠药青菜死亡的土鸡已达15只以上,钟某电理应支付我土鸡损失赔偿金。”李某祥向调解员倾诉着自己的满腹苦水,并表示根据市场行情,他的土鸡损失金额达6000元以上,损失惨重。
听到李某祥的阐述,钟某电当即不乐意了:“你家的土鸡来偷吃我家菜园里的青菜,青菜被土鸡踩得东倒西歪,菜叶被啄得坑坑洼洼,我也要求你赔偿我的青菜损失。鼠药是撒在我自家菜园里,是你没有看好自己的土鸡,偷吃青菜造成死亡的。”
见钟某电如此表态,李某祥及其家属瞬间情绪激动,认为钟某电不愿意赔偿土鸡损失。双方争吵不休,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释法说理稳情绪 理清责任促协商
“这么吵也吵不出个结果,大家先静静,不妨先听我们说几句。”随着当事人双方争吵愈加激烈,调解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对双方进行法律宣讲,现场气氛逐渐缓和了下来。
“根据你们的陈述,我们可以得出,你们双方各有过错。”看当事人双方没有继续争吵,调解员接着说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钟某电对于自己的菜园应承担的注意义务为告知义务及警示义务;李某祥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损害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明晰法律关系后,调解员指出:在该案侵权责任关系中,需要考虑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菜园管理人责任,菜园撒了鼠药成为高度危险活动区,菜园管理人没有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二是土鸡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没有尽到看管土鸡的责任,导致土鸡死亡,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钟某电作为一名63岁的农民,对于鼠药毒性的了解程度以及是否采取注意义务等是衡量其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的一个因素。此外,还要看钟某电是否对菜园进行围拦、设立警示标志,或者应该以口头的形式告知周围群众注意等,如果没有尽到这方面注意义务,则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理清责任划分后,双方剑拔弩张的气氛有所缓和,这让调解有进一步协商的余地。
趁热打铁解矛盾 真情调解促和谐
“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土鸡因误食鼠药具体死亡数字无法明确,因为当地土鸡是山地跑鸡,满山到处跑,事情已发生两天,仍无法明确死亡数量,我们很难计算相应的赔偿金额。”调解员随即建议道,“如果双方想尽快解决问题,建议在目前已知死亡的土鸡数量基础上适当增加些,按照市场价预估赔偿金额。”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按照土鸡目前已知死亡数量16只基础上增加4只,按照20只土鸡市场价5000元继续开展调解。
于是,调解员按照双方过错责任分担,李某祥饲养的鸡群偷食青菜,是该案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存在重大过错;钟某电能够避免而未避免该案事故,存在一般过失。结合该案查明的事实,酌情认定李某祥、钟某电双方对本起事故各自承担60%、40%的过错责任,即钟某电赔偿李某祥土鸡损失金额2000元人民币。而钟某电则表示该金额还是高了一点,希望可以继续协商。
随后,调解员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劝说双方当事人。一方面,调解员对钟某电说:“此次事件的发生,你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或失误这点也是需要考虑的,毒药可能会造成他人或动物的意外伤害,这是可以预见的。主动警示和告知他人防范,不但是应尽的责任,也是有道德的表现。所以希望你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调解员对李某祥说:“钟某电年事已高,家庭经济拮据,赔偿能力有限。你家土鸡偷吃别人的青菜,侵犯了他人的物权,也要向钟某电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建议将两项赔偿金额进行抵扣,在2000元的基础上作出一些让步。”
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李某祥同意将土鸡损失赔偿金额降到1500元,但钟某电表示家中经济困难,只能拿出1200元,双方就赔偿金额还是未达成共识。最终,经过面对面协商,双方将赔偿金额锁定在了1260元整。至此,双方对调解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有门道
该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在邻里关系下由于农业生产和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起初,当事双方都各执己见、不肯让步,赔偿金额认定存在困难,使调解一开始就十分艰难。调解员为此在前期做了大量功课,整个调解过程中,采用多轮的“背靠背”“面对面”调解方式,从多方面入手、多次沟通,最终调解成功。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双方对赔偿责任和金额认定存在异议,并以此为切入点,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赔偿责任认定标准,在李某祥未进行损害赔偿鉴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损失并结合当地市场行情将其鸡群损失金额进行预估,得到双方的认同后,再巧妙应用“吉利数字”的心理,调解出令双方和谐的赔偿金额。这两点都是调解成功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