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治理
动邪念偷工地钢筋 打保安盗窃变抢劫
2022-05-10 17:39作者:叶肖雅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
2021年9月21日22时许,朱某某伙同他人在蕉城区城南镇某工地盗窃钢筋条,由朱某某两次驾驶二轮摩托车将盗得的钢筋条送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二都村章某某经营的废品站回收,非法获利1203元。次日凌晨0时许,朱某某等人第三次盗窃钢筋条欲离开现场时,被工地保安廖某某、管某某拦住,朱某某二人威胁要将保安弄死,并使用方木、钢筋条打砸保安,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廖某某、管某某伤情均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的过程中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造成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事实、情节及到案后的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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