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一个铿锵有力的承诺

2020-07-28 19:40作者:2019-1-4 龚丽雯 郑来源:

福鼎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本网讯  “依法判处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1年7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日前,福鼎市人民法院宣判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对涉案的3名“老赖”分别判处刑罚;审判长王锦熙还宣读了对9名失信被执行人的拘留决定书。“拘留到人后,没有达成协议或还款的,决不放过。”审判结束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福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铿锵发声,表达了“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近年来,福鼎法院推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对被执行人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依法拘留,甚至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543件,执结2875件,执结率81.14%,执行到位标的4.7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5.82%,执行案件沟通率100%。


    设悬赏发动群众举报


    “喂,是福鼎法院吗?我要举报……”2018年3月13日,福鼎法院接到案外人提供的线索,“失踪”多时的被执行人张某欲于当日17时许从福鼎乘坐动车前往福州。获悉线索后,该院执行组即刻出动,在福鼎市动车站铁路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正在候车大厅候车的张某依法拘传。


    顺利抓获长期失踪的“老赖”张某,得益于该院在解决“执行难”路上的一项新尝试——执行悬赏。“我们通过制定《福鼎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用)》,并与人保财险福鼎支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闹市区LED显示屏、福鼎市电视台、福鼎周刊、福鼎论坛等平台发布悬赏公告,举社会之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王锦熙介绍,这种方式不仅将社会公众更有效地纳入到执行环节中来,缓解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人难找、物难寻”的问题,也充分发挥了保险机制作用,促进了案件保全率和执行率的提高。


    据悉,截至2018年底,该院微信公众号“公信福鼎”已发布7期共210人“执行悬赏”名单,累计点击量突破12万;共接到群众举报“老赖”线索26次,经核查属实的15次,共司法拘留21人,迫于社会压力与申请执行人和解27件27人,还款金额达833万余元。福鼎市乃至邻省县市群众踊跃参与,掀起了全民查“老赖”的热潮。


    “预拘留”剑指公职“老赖”


    “我是来办理还款的,请问相关手续要怎么做?”前不久,在福鼎某学校任职的教师刘某来到福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咨询道。


    原来,刘某曾为朋友借款担保作保证人。后来,其朋友因病过世未能偿还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刘某就被债权人作为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日前,当刘某从 “公信福鼎”获悉自己因逃避执行被列入“预拘留”名单时,原本不愿还款的他终于松了口,主动上门还款4.55万元。


    “人无信则不立。公职人员作为社会道德水平的风向标,其诚信度的高低,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更深远的影响。因此,打击公职‘老赖’,是我们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王锦熙告诉记者,2017年9月,该院创造性提出了“预拘留”概念,通过该院微信公众号“公信福鼎”,在深夜零点发布“预拘留”公职“老赖”名单,撕开失信公职“老赖”的“遮羞布”,以督促公职“老赖”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立即采取拘留措施。该“预拘留”行动在福鼎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被戏称为“深夜发布”,有力震慑了公职“老赖”。


    与此同时,福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福鼎市公职人员涉金融“三欠”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法院执行局联合人行、银监会及各家商业银行,厘清涉金融“三欠”公职“老赖”名单,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排查移送公职老赖150多人,对“三欠”公职“老赖”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即停职、停岗、停薪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措施),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还款,目前已有42名公职“老赖”迫于强大压力主动到该法院还清欠款。


    挥铁拳加大打击力度


    2018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案件27件40人,引导当事人自诉2件2人,宣判获刑5件6人;将3005名人员录入失信“黑名单”,开展涉金融、涉公职、涉民生等专项行动5次,共拘传被执行人265人,拘留被执行人148件188人,执行到位标的2.09亿元……这是福鼎法院在强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活动中提交的一份成绩单。


    据福鼎法院执行局局长游绍平介绍,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多维化失信惩戒体系,除了出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等曝光措施,还与检察院、公安局就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涉及相关18个方面刑事犯罪问题达成共识,强化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力度。


    与此同时,该院还与动车站派出所建立协作机制,由派出所在动车站设卡协助拘留被执行人;与高速交警部门联动,在全省范围内协助扣押车辆;在闽浙边界开展执行协作,与浙江苍南法院、泰顺法院签订《闽浙边界司法协作协议》,建立了协助执行文书送达、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被执行人查找、跨区强制执行和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促进跨边界案件的执行。


    基于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房产的执行难点,该法院会同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就协助办理中止、恢复供水供电措施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并形成《会议纪要》。针对被执行人及亲属拒不腾房的行为,发布4期共120人拒不腾房“预拘留”名单限期腾房。对仍不腾房的“老赖”,采取张贴腾房公告、停水停电公告,实施停水停电及强制拘留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未腾房的,一律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目前有18人已还款、3人被拘留、35人和解、51人已腾房,5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我们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若被执行人拘留后不履行法定义务或未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绝不解除强制措施。”该院新闻发言人缪怀亮郑重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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