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要闻
积极服务加强监管主动融入“六新大宁德”建设——宁德市公安局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纪实
2020-07-28 19:22作者:2013-8-27来源:
今年以来,随着宁德市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沈海复线、宁连高速、京台高速、福寿高速以及环三都澳码头等一批国家、省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正如火如荼的展开,民爆物品使用量急剧增长。为了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又确保民爆物品不出事故,宁德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六新大宁德”的总体工作部署,立足本职,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了提前介入、全面对接、主动服务、保障安全等工作措施,积极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
一、事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服务重点工程施工建设。 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为出发点,积极履行职能,大力提倡事前介入,主动参与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帮助重点工程做好爆破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积极谋划工程起点建设。从2011年起,市公安局加强了与宁德市发改委重点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联系通报制度。通过双方数据共享,市公安局熟悉掌握了宁德市重点预备项目、重点在建项目、重点推进前期项目的数量,地点、规模及项目建设起止时间等,公安机关提早介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重点工程项目规范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审批程序,积极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重点工程项目民爆物品仓库建设、施工单位的爆破资质认定及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等制约工程建设的瓶颈问题,确保了重点工程安全使用民爆物品、有序开展爆破作业。二是强化爆破作业人员业务培训,解决重点工程“用工难”问题。由于部分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专业爆破作业人员缺乏、企业员工无证上岗冒险作业的问题,宁德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举办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班,有效的解决了企业无爆破专业人员可用的难题,大大降低了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专业队伍保障。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聘请资深爆破专家,共举办了4期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班,对538名培训学员进行了专业的爆破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其中考核合格发证430人。三是加强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现场查勘和安全评审。为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未雨绸缪,针对每个重点工程的不同情况开展了爆破施工现场查勘和安全评审工作。公安机关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工程爆破现场,了解周边环境特点、企业爆破施工方案及安全警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召开爆破施工安全评审会。各部门及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分别从职能角度出发就工程爆破安全进行深入探讨和专家评审,明确了企业和相关单位职责,切实解决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开头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查勘了重点工程复杂环境爆破现场29处,召开评审会33场,妥善解决了全市重点工程126个爆破施工难题。
二、强化民爆物品管理,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在为重点工程爆破施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服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无事故。一是规范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建设。市公安局对全市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存储仓库的前期建设予以密切关注,积极指导重点工程开展民爆物品库房选址、安防设施建设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工作,对于已经建设完工的仓库,及时提请省公安厅进行验收。截止目前,宁连高速公路A4标段、福寿高速公路全部4个标段、沈海复线福安至柘荣段4个标段和京台高速A4、A5标段共12个民爆物品仓库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对于已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仓库,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储存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爆破施工日常检查执法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了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将重点工程爆破作业点的安全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爆破技术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的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是否存在民爆物品库外存放、过夜不清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截止8月份,全市共检查重点工程爆破作业点134个,发现安全隐患265个并落实企业立即整改,查纠违法违规爆破企业3家,行政处罚30万,确保了我市今年以来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无事故。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有效提升重点工程爆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民爆物品流失、被盗。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全市重点工程爆破企业开展“学法规、强意识、促管理、保安全”主题活动。6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企业业主大会,部署企业开展“学法规、强意识、促管理、保安全”主题活动。全市承接重点工程项目爆破施工的39家企业5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林景春支队长在会上对该开展主题活动做了动员部署和重要讲话。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普及民爆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重点工程民爆物品管理安全的目的,采取以会代训与企业自学、资料学习与视频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形成民警深入学、企业负责人主动学、从业人员全员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三、加强沟通全面协调,及时解决重点工程施工困难。 2013年重点工程民爆物品使用量有增无减,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对全市的经济建设发展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将酿成恶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主动参与,热情服务,及时解决重点工程使用民爆物品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及时审批、确保民爆物品不间断供应。全市重点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隧道施工24小时不间断,民爆物品使用量多,一旦供应不及时,将影响重点工程施工进度。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民警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协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积极为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开具购买证和运输证;对于工程爆破施工需要的特种民爆器材,如漳湾8、9号泊位码头的水下爆破所需的高密度雷管,在福建省内无法生产的情况下,市公安局积极联系销售单位和省外生产厂家,及时调运供给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确保了工程爆破施工进度。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预防在先、主动参与、积极化解”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积极协调重点工程爆破施工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做到把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开展。2013年6月份,宁德市福宁北路路基和学院路石方爆破工程在施工中,附近村民因爆破施工振动影响民房为由,在工地已经准备装药进行爆破的情况下聚集人员进行阻工,爆破警戒工作无法开展,现场形势十分紧急。接报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蕉城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纠纷调解,通过细致的群众工作和耐心讲解,村民才安全撤离爆破现场,保证了爆破施工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化解了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纠纷86个,有效的保证了重点工程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开展。三是定期走访密切跟踪,主动深入重点工程。为了更好的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市公安局及时转变旧式服务指导观念,采取了定期走访,密切跟踪的工作方式,主动深入重点工程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宁德市火车站南侧山体和漳湾镇义联镍合金项目等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中,市局治安支队主动参与评审论证工作,牵头召集了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深入爆破现场,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爆破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爆破施工进度。同时,民警每月定期深入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企业进行走访,查看民爆物品使用情况,了解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实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绝不让企业走冤枉路。
一、事前介入主动参与,积极服务重点工程施工建设。 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服务重点工程建设为出发点,积极履行职能,大力提倡事前介入,主动参与的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帮助重点工程做好爆破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提前介入工程建设,积极谋划工程起点建设。从2011年起,市公安局加强了与宁德市发改委重点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联系通报制度。通过双方数据共享,市公安局熟悉掌握了宁德市重点预备项目、重点在建项目、重点推进前期项目的数量,地点、规模及项目建设起止时间等,公安机关提早介入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指导重点工程项目规范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审批程序,积极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了重点工程项目民爆物品仓库建设、施工单位的爆破资质认定及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等制约工程建设的瓶颈问题,确保了重点工程安全使用民爆物品、有序开展爆破作业。二是强化爆破作业人员业务培训,解决重点工程“用工难”问题。由于部分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着专业爆破作业人员缺乏、企业员工无证上岗冒险作业的问题,宁德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爆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举办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班,有效的解决了企业无爆破专业人员可用的难题,大大降低了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专业队伍保障。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聘请资深爆破专家,共举办了4期爆破作业人员培训班,对538名培训学员进行了专业的爆破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其中考核合格发证430人。三是加强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现场查勘和安全评审。为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未雨绸缪,针对每个重点工程的不同情况开展了爆破施工现场查勘和安全评审工作。公安机关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工程爆破现场,了解周边环境特点、企业爆破施工方案及安全警戒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召开爆破施工安全评审会。各部门及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分别从职能角度出发就工程爆破安全进行深入探讨和专家评审,明确了企业和相关单位职责,切实解决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开头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共查勘了重点工程复杂环境爆破现场29处,召开评审会33场,妥善解决了全市重点工程126个爆破施工难题。
二、强化民爆物品管理,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 全市公安机关在为重点工程爆破施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服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无事故。一是规范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建设。市公安局对全市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存储仓库的前期建设予以密切关注,积极指导重点工程开展民爆物品库房选址、安防设施建设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工作,对于已经建设完工的仓库,及时提请省公安厅进行验收。截止目前,宁连高速公路A4标段、福寿高速公路全部4个标段、沈海复线福安至柘荣段4个标段和京台高速A4、A5标段共12个民爆物品仓库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对于已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仓库,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储存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加强爆破施工日常检查执法力度。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了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各地将重点工程爆破作业点的安全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全面落实爆破技术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的到岗和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作业,是否存在民爆物品库外存放、过夜不清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截止8月份,全市共检查重点工程爆破作业点134个,发现安全隐患265个并落实企业立即整改,查纠违法违规爆破企业3家,行政处罚30万,确保了我市今年以来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无事故。三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有效提升重点工程爆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民爆物品流失、被盗。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全市重点工程爆破企业开展“学法规、强意识、促管理、保安全”主题活动。6月11日下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企业业主大会,部署企业开展“学法规、强意识、促管理、保安全”主题活动。全市承接重点工程项目爆破施工的39家企业5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林景春支队长在会上对该开展主题活动做了动员部署和重要讲话。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普及民爆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保重点工程民爆物品管理安全的目的,采取以会代训与企业自学、资料学习与视频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形成民警深入学、企业负责人主动学、从业人员全员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了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
三、加强沟通全面协调,及时解决重点工程施工困难。 2013年重点工程民爆物品使用量有增无减,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对全市的经济建设发展至关重要,稍有不慎将酿成恶性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重点工程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主动参与,热情服务,及时解决重点工程使用民爆物品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一是及时审批、确保民爆物品不间断供应。全市重点工程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隧道施工24小时不间断,民爆物品使用量多,一旦供应不及时,将影响重点工程施工进度。为确保重点工程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民警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协调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单位,积极为重点工程民爆物品开具购买证和运输证;对于工程爆破施工需要的特种民爆器材,如漳湾8、9号泊位码头的水下爆破所需的高密度雷管,在福建省内无法生产的情况下,市公安局积极联系销售单位和省外生产厂家,及时调运供给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确保了工程爆破施工进度。二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重点工程爆破施工安全。市公安局在市委、政府政府的领导下,牢固树立“预防在先、主动参与、积极化解”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积极协调重点工程爆破施工有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做到把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开展。2013年6月份,宁德市福宁北路路基和学院路石方爆破工程在施工中,附近村民因爆破施工振动影响民房为由,在工地已经准备装药进行爆破的情况下聚集人员进行阻工,爆破警戒工作无法开展,现场形势十分紧急。接报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蕉城分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进行纠纷调解,通过细致的群众工作和耐心讲解,村民才安全撤离爆破现场,保证了爆破施工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化解了重点工程爆破施工纠纷86个,有效的保证了重点工程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的顺利开展。三是定期走访密切跟踪,主动深入重点工程。为了更好的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市公安局及时转变旧式服务指导观念,采取了定期走访,密切跟踪的工作方式,主动深入重点工程为企业排忧解难。在宁德市火车站南侧山体和漳湾镇义联镍合金项目等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中,市局治安支队主动参与评审论证工作,牵头召集了业主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深入爆破现场,召开会议及时解决爆破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爆破施工进度。同时,民警每月定期深入重点工程爆破施工企业进行走访,查看民爆物品使用情况,了解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实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绝不让企业走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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