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

柘荣县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3-03-16 18:00作者:张卉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日前,经柘荣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袁某某被柘荣法院依法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近期,被告人袁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柘荣县边贸市场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袁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2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依法查明,被告人袁某某2022年12月16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柘荣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在此次犯罪时缓刑考验期还未届满。被告人袁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作出判决,并与前罪执行数罪并罚。柘荣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撤销被告人袁某某的缓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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