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

【警示教育】柘荣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

2025-08-22 14:25作者:小编来源:柘荣县人民法院

本网讯  “现在开庭!”8月18日,随着法槌敲响,柘荣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游某某受贿一案。柘荣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等70余人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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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人游某某利用担任中共柘荣县委组织员办副主任、柘荣县楮坪乡党委政法委员、人大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为他人承接工程项目、争取党建和宣传经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546400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游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游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对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庭审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柘荣县人大代表孔丽琴表示:庭审一案,警示一片,通过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真切看到了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柘荣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廉,持续开展“旁听庭审+法治教育”普法教育模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法院力量。


编辑: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