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

“一看二听三验”破僵局 ——柘荣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林地纠纷

2025-07-02 16:49作者: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江玲罕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一起涉及柘荣县湄洋、硋窑下、李家岚3个自然村的山林土地纠纷,在县综治中心高效调解下得到圆满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5月14日上午,柘荣县城郊乡湄洋、硋窑下自然村水尾处争吵声刺破天际。湄洋、硋窑下、李家岚3自然村的姚某、兰某、陈某3名村民因一亩山林土地权属存在争议,引发肢体冲突。尽管经村干部和民警共同努力,暂时控制了局面,但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僵局,村干部了解了3名村民的想法后,提议请柘荣县综治中心调解矛盾,三方当事人表示同意。

 

柘荣县综治中心接到求助后,工作人员经了解得知,争议的山林土地权属变迁可追溯至清朝中期,湄洋陈氏将此地转让给硋窑下姚氏,姚氏又转至李家岚兰氏。然而,数百年来,三村三氏仅靠口口相传,缺乏文字记载,导致权属认知存在偏差,三方均坚称拥有该山林土地权属。因纠纷复杂,柘荣县综治中心遂指派有着30年基层工作经验的老干部调解员陈兴佃牵头两名“草根和事佬”,组建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

 

当天下午,陈兴佃带领调解小组赶赴现场,倾听三方意见,认真研究林权证等证据材料。为保障公平、公正原则,调解小组决定采用“一看二听三验”工作法。调解小组首先实地丈量勘界,掌握土地四至;其次走访三村收集村民证言;最后核验证据时发现姚某、陈某证据不足,而兰某除林权证外还提交了族谱佐证。

 

调解小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三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坚持“四讲”(讲事实、讲法律、讲道理、讲情感),从土地管理法讲到邻里和谐,从土地政策讲到乡村振兴,并重点解读《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二章处理依据的相关条款。三方当事人听后频频点头。

 

傍晚时分,三方代表在调解协议书上郑重按下手印。这场纠纷虽然复杂,但经过调解小组的努力,仅两小时就成功化解。

 

据悉,这起纠纷是柘荣县综治中心“老干部调解室”今年化解的第五起重大纠纷。该中心负责人表示,这群“银发调解员”用基层经验和对乡土的深厚感情,成为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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