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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同庭履职 敲响教育警钟
2025-05-12 15:51作者:小编来源:宁德市人民检察院 蕉城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 5月9日,由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贪污、职务侵占案在蕉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蕉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出庭支持公诉,蕉城区法院院长陈立峰担任审判长。市、区两级有关单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
案件回顾
本案被告人吴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41.7792万元,个人分得20.9456万元,数额巨大;伙同村基层组织人员,以虚构项目方式,侵吞单位财物23.4465万元,个人分得1.6291万元,数额较大。经蕉城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蕉城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剖析被告人犯罪行为产生原因和社会危害性。审判人员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规范高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作出深刻忏悔,取得良好庭审效果。
警示教育
本案被告人从“破心”到“破纪”再到“破法”,逐渐背离初心使命、逾越纪法底线的行为,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巨大危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以案为鉴,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筑制度之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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