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方 | 古田法院:温情调解化坚冰 七旬邻里续和谐
本网讯 近日,古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拆除了引发矛盾的围栏,砍掉了影响采光的树木,多年隔阂一朝化解,邻里亲情得以修复。

案件详情:
原告黄某与被告郑某甲、郑某乙都是七旬老人,既是多年邻居,又是远房亲戚。多年前,因黄某家门前的围栏占用通道,郑某甲、郑某乙家树木遮挡采光等问题,双方产生矛盾,长期心存芥蒂。2025年7月,三人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黄某在冲突中受伤。随后,黄某向古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甲、郑某乙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1427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现场勘查发现,黄某家的围栏确实影响了车辆通行,而郑某甲、郑某乙家门前长期未修剪的树枝延伸至黄某家,也影响了采光。法官意识到,这场冲突看似偶然,实则是多年积怨的爆发。为避免“审理一案,两家结怨”,在征求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先行调解。
调解结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划分责任,而是到两家走访,倾听心结,找到了两家积怨的根源,于是,从维系邻里亲情与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唤起双方作为老邻居、老亲戚的情感记忆;另一方面,从法理入手,明确指出动手伤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多轮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解,开始理性面对问题,并愿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和解。
黄某承诺将门口的围栏拆除,保证车辆的正常通行,郑某甲、郑某乙则同意修理树木,保障黄某家的正常采光,并当场赔偿了黄某的医疗费等损失。随即,黄某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代表评价:
宁德市人大代表、古田县大桥镇沂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倪志敏评价:该案的成功化解,生动彰显宁德法院站稳人民立场,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在依法公正高效办理案件的基础上,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实质化解,切实把定分落到实处,把止争做深、做实、做到人民群众心坎里去。面对因口角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穿透表面争议,直指矛盾根源,通过实地勘察精准定位了“围栏占道”“树木遮光”两大核心症结。调解中,法官巧妙融合情、理、法,以换位思考唤醒邻里亲情,以法律明理界定行为责任,成功引导双方各退一步。这种“实地勘察+柔性调解”的模式,不仅从根源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更修复了社会关系,诠释了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