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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2025-09-17 10:26作者: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周思海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柘荣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谭某淼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20000元,退出的违法所得26927.94元。
2023年11月至2024年9月,谭某淼等人利用获取的商户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信息,在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注册商户支付宝企业账户,并将注册后的支付宝企业账户连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信息,以全套11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上线获利。经查,谭某淼通过出售上述公民个人信息共计获得报酬210886.78元,其中支付给下线地推人员共计183 958.84元,谭某淼从中赚取差价26927.9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被告人谭某淼的犯罪情节、地位作用、危害后果和认罪认罚等情况,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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