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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宣判首例销售假药案
2020-07-28 22:48作者:潘其雄 吴丽云 黄来源:
8月20日,福鼎法院宣判首例销售假药案,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间,被告人刘某通过淘宝网(涉及卖家已另案处理),以每瓶15元至17元不等的价格购得“公牛牌风湿灵”1452瓶、以每瓶15元的价格购进“公牛牌痛风灵”108瓶,同时以电话联系厂家购买的方式以每瓶10元的价格购进“新通痹通胶囊”180瓶及“新咳喘克胶囊”20瓶,并分别以每瓶16元、30元、22元、23元的价格先后将“公牛牌风湿灵”1212瓶、“公牛牌痛风灵”38瓶、“新通痹通胶囊”39瓶、“新咳喘克胶囊”5瓶销售给郑某等人,从中共获利人民币5000元。2013年5月9日,侦查机关在刘某家中查获未经销售的“公牛牌风湿灵”240瓶、“公牛牌通风灵”70瓶、“新通痹通胶囊”141瓶、“新咳喘克胶囊”15瓶。经福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公牛牌风湿灵”、“公牛牌通风灵”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新通痹通胶囊”、“新咳喘克胶囊”属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间,被告人刘某通过淘宝网(涉及卖家已另案处理),以每瓶15元至17元不等的价格购得“公牛牌风湿灵”1452瓶、以每瓶15元的价格购进“公牛牌痛风灵”108瓶,同时以电话联系厂家购买的方式以每瓶10元的价格购进“新通痹通胶囊”180瓶及“新咳喘克胶囊”20瓶,并分别以每瓶16元、30元、22元、23元的价格先后将“公牛牌风湿灵”1212瓶、“公牛牌痛风灵”38瓶、“新通痹通胶囊”39瓶、“新咳喘克胶囊”5瓶销售给郑某等人,从中共获利人民币5000元。2013年5月9日,侦查机关在刘某家中查获未经销售的“公牛牌风湿灵”240瓶、“公牛牌通风灵”70瓶、“新通痹通胶囊”141瓶、“新咳喘克胶囊”15瓶。经福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公牛牌风湿灵”、“公牛牌通风灵”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新通痹通胶囊”、“新咳喘克胶囊”属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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