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宁德
男子违法开垦林地 构成犯罪获刑2年
2020-07-28 22:52作者:2018-11-30 郑晓燕来源:
本网讯 古田一周姓男子因违法雇工钩挖开垦山场林地种植茶树,修建环山水泥道路。日前,古田法院审结该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周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0元。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庐下山场被占用林地面积共53.42亩,其中种植茶树面积为46.06亩,水泥硬化面积为7.36亩;被占用林地地类为林分,林种为国家级水源涵养林;被毁林木立木蓄积量32.1551立方米;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毁坏严重,其中7.36亩林业种植条件毁坏严重。
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间,周某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雇工钩挖庐下山场林地种植茶树,并修建环山水泥道路,造成山场林地原植被严重毁坏及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随后,周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缴纳了生态修复补偿金10000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钩挖庐下山场种植茶树,非法占用林地面积达53.42亩,造成该山场原有植被严重毁坏且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
最新更新
各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