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化作“春泥”更护“花”
本网讯 近日,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春泥护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以下简称:“春泥护花”团队)联合该县教育局、文体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在该县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为学生的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走访校园周边商铺20余家,通过实地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为学生寄存手机、生产销售熟食未规范佩戴口罩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对商铺相关负责人进行口头教育,并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商铺经营者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商铺经营者按要求签署了《不从事违规租售、寄存手机承诺书》。
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春泥护花”团队自成立以来,用心履行“化作春泥更护花”的使命,紧紧围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及犯罪预防等方面,深化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的“四位一体”未检保护模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建设法治校园 传递检察温度
2021年8月23日,该院“春泥护花”团队走进周宁县第一中学,为高一新生带来题为《远离危险和犯罪,守护明天一片蔚蓝》法治开学第一课,检察干警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充分调动起学生们的积极性,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提升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
据了解,目前该院共有15名检察人员担任县域内16所中小学、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为在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课和检校共建活动。“春泥护花”团队还定期与校方进行沟通联系,商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关工作,切实防治校园欺凌。
五年来,该院“春泥护花”团队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等单位共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87场,覆盖全县62所中小学,受教育师生共计5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册3万余本。
同时, 该院“春泥护花”团队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发现,部分初中学生存在吸食电子烟等不良行为。该团队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在完成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开展诉前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促进相关部门联合整顿,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全面检查县域内电子烟专营店和校园周边商铺106家,约谈涉案经营者5个并建成档案,依法查处违法行为7件。
近年来,该院“春泥护花”团队通过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体验活动等方式,引导青少年懂法用法,进一步补充校园法律监督力量,深化校检共建、护航法治校园建设。
筑牢法治高墙 守护“迷途”少年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该团队发现犯罪嫌疑人小红的特殊家庭背景是导致她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案件发生后,小红告诉检察官,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懊悔。小红的父亲得知其犯了大错,也意识到自己监护责任缺位造成了严重后果,决心要改正自己的错误。
去年2月,该团队通过“督促监护令”,要求犯罪嫌疑人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并通过给家长上“亲职教育课”,帮助其改进教育方式,提高监护能力,帮助小红走出犯罪的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在办案过程中,该团队始终秉持“教育、挽救、感化”理念,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屡有发生,实务中常常面临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为破解这些难题,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该院“春泥护花”团队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凝聚多方力量,呵护祖国的“花朵”。
与此同时,该团队还联合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共同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模式。该模式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提供身体检查、生物检材提取、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尽量减少对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着家庭乃至国家和社会的命运。多年来,周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先后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