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检察:做实司法救助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本网讯 2021年底,林女士收到福建省、宁德市和霞浦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发放的司法救助金20万元,无比感激。这笔钱无疑是雪中送炭,帮助其解决了生活大难题,尤其是可以让孩子们今后读书有更好的保障。今天的检察故事就从这件事情说起。
2020年1月,林女士的丈夫与同村村民苏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遇害。而经鉴定,苏某某患有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刑事责任能力,苏某某的家庭是低保户,林女士未得到任何赔偿。而林女士一家也属于低保户,丈夫遇害后,没有固定工作的她,收入来源不稳定,仅靠微薄的低保收入养育3个未成年的孩子。霞浦县检察院在办理本案时发现上述线索后,立刻开展相关调查,发现林女士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三级检察机关联合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大局的重要抓手。2021年,宁德市检察院制定《宁德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闽东苏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大力摸排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线索,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截至2021年12月,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1件57人,发放救助金145万多元,其中救助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23件33人,发放救助金94万多元。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坚持从“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将是否需要救助作为审查案件的前置程序,坚持在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第一环节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我们结合宁德市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际情况,修订了《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统一规范救助条件、救助范围、救助标准以及救助程序,稳步扩大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规模。”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黄世琼如是说。
为最大限度保障救助质效双提升,宁德市检察机关积极完善“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模式,主动对接扶贫办、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配合协作,在对当事人进行资金救助的基础上,以产业扶持、异地搬迁、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综合救助措施,逐步实现从单纯的“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帮扶,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
“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既是高标准推进检察工作的长远安排,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下一步,宁德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将继续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民办实事,解决好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努力探索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之路。”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黄世琼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