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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为民 阳光执行暖心——霞浦县“霞辉名城”系列案执行纪实
2020-07-29 00:02作者:佚名来源:
近年来,霞浦法院推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执行”,不仅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与当事人及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努力***“执行难”,以“霞辉名城”为典型案例,围绕“阳光执行”这一原则,将这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阳光化解。
756户信访“大军”
位于霞浦县新城区长溪路东向的“霞浦名城”,本是业主们期盼已久安家落户之地,却因所属房地产开发商———宁德市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使得原定于2010年9月交付使用的“霞辉名城”商品房,迟迟不能如期交到756户“霞辉名城”业主手中。
在霞浦县信访局多次接访“霞辉名城”业主,协调无果情况下,霞浦县政府出面召集房管、建设、信访等相关部门,以及“霞辉名城”业主代表与顺丰公司商谈解决方案,业主一方认为开放商违约在先,要求其作出相应赔偿,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一时难以解决。
756户业主付出真金白银买房,顺丰公司却无法按时交房,一时间业主怒火中烧聚众上访,甚者砸毁顺丰公司的售楼部,个别情绪激动的业主伴有跳楼威胁等过激行为。由于“霞浦名城”业主人数众多(756户),影响面广,可能导致群体性恶性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矛盾激化 执行难上加难
在协商破裂之后,霞浦县委县政府多次督促“霞辉名城”业主走诉讼途径,但业主自身对诉讼程序存在抵触心理,为了让业主们卸下顾虑,霞浦法院得知该情况后,给予了缓交全部诉讼费的宽松政策,“霞辉名城”业主正式向该院提出诉讼。
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花费较长的时间,因对诉讼过程的漫长性认识不足,“霞辉名城”业主认为耽误了当年房子装修的最佳时间,对该院的审理工作产生了误解,致使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法院之间的双重矛盾激化,在该院诉讼期间多次到省、市越级信访进行施压,部分上访业主在霞浦法院静坐,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该系列案中申请执行的就有312件,人数众多且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不均衡、赔偿数额不足等多种不确定因素,使得该院的执行工作难上加难。
阳光促和谐
面对审理该系列执行案过程中的种种挑战,霞浦法院以“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集中整治化解活动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此案全程“阳光执行”。
为了确保分配过程中公开、合法、公正,该院借助新闻媒体,将“霞辉名城”系列执行案作为公开报道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透明的全面报道。同时将此案的公告张贴到社区及“霞辉名城”小区,并委托霞浦天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介入,完成该案件债权数额计算等辅助工作,不仅加快了执行进度,又增强了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该院本着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及违约金的计付仍在持续,为避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该院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业主与开发商,征求“霞辉名城”业主的意见,综合考量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了2012年4月20日定为实际交房日的裁决,并按照“承办人初定方案,各方听证协商,合议庭评议,审委会决定”的原则,制定该系列执行案件分配方案。在各项措施落实后,举行了执行款发放仪式,由此霞浦法院“阳关执行”该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系列执行案前期“霞辉名城”业主对该院的误解和抵触,随着霞浦法院“阳光执行”的深入开展而消除。在阳光执行该案期间,该院不仅公开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执行人员联系方式、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执行措施及强制措施采取情况、执行款物分配及交接情况、异议听证及结果、案件执行进度情况、执行文书材料,而且将该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保持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沟通,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拉近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了隔阂,使得该系列执行案从对抗走向和谐。
756户信访“大军”
位于霞浦县新城区长溪路东向的“霞浦名城”,本是业主们期盼已久安家落户之地,却因所属房地产开发商———宁德市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使得原定于2010年9月交付使用的“霞辉名城”商品房,迟迟不能如期交到756户“霞辉名城”业主手中。
在霞浦县信访局多次接访“霞辉名城”业主,协调无果情况下,霞浦县政府出面召集房管、建设、信访等相关部门,以及“霞辉名城”业主代表与顺丰公司商谈解决方案,业主一方认为开放商违约在先,要求其作出相应赔偿,双方存在较大分歧,一时难以解决。
756户业主付出真金白银买房,顺丰公司却无法按时交房,一时间业主怒火中烧聚众上访,甚者砸毁顺丰公司的售楼部,个别情绪激动的业主伴有跳楼威胁等过激行为。由于“霞浦名城”业主人数众多(756户),影响面广,可能导致群体性恶性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矛盾激化 执行难上加难
在协商破裂之后,霞浦县委县政府多次督促“霞辉名城”业主走诉讼途径,但业主自身对诉讼程序存在抵触心理,为了让业主们卸下顾虑,霞浦法院得知该情况后,给予了缓交全部诉讼费的宽松政策,“霞辉名城”业主正式向该院提出诉讼。
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花费较长的时间,因对诉讼过程的漫长性认识不足,“霞辉名城”业主认为耽误了当年房子装修的最佳时间,对该院的审理工作产生了误解,致使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法院之间的双重矛盾激化,在该院诉讼期间多次到省、市越级信访进行施压,部分上访业主在霞浦法院静坐,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同时,该系列案中申请执行的就有312件,人数众多且不同群体利益诉求的不均衡、赔偿数额不足等多种不确定因素,使得该院的执行工作难上加难。
阳光促和谐
面对审理该系列执行案过程中的种种挑战,霞浦法院以“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集中整治化解活动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此案全程“阳光执行”。
为了确保分配过程中公开、合法、公正,该院借助新闻媒体,将“霞辉名城”系列执行案作为公开报道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透明的全面报道。同时将此案的公告张贴到社区及“霞辉名城”小区,并委托霞浦天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介入,完成该案件债权数额计算等辅助工作,不仅加快了执行进度,又增强了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该院本着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及违约金的计付仍在持续,为避免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该院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业主与开发商,征求“霞辉名城”业主的意见,综合考量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了2012年4月20日定为实际交房日的裁决,并按照“承办人初定方案,各方听证协商,合议庭评议,审委会决定”的原则,制定该系列执行案件分配方案。在各项措施落实后,举行了执行款发放仪式,由此霞浦法院“阳关执行”该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
该系列执行案前期“霞辉名城”业主对该院的误解和抵触,随着霞浦法院“阳光执行”的深入开展而消除。在阳光执行该案期间,该院不仅公开执行案件收费标准、执行人员联系方式、被执行人财产调查情况、执行措施及强制措施采取情况、执行款物分配及交接情况、异议听证及结果、案件执行进度情况、执行文书材料,而且将该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保持与申请执行人之间的沟通,形成一种良性互动,拉近法院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了隔阂,使得该系列执行案从对抗走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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