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5年1月3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的组织落实情况
市委政法委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市委巡察二组指出的每个问题作为“必答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严肃对待,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集中整改期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组织召开3次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9次委务会会议、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1月2日市委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围绕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会诊”“开方”,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逐条逐项对照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剖析根源、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成立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委务会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程加强跟踪督办。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部问题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11个、占比37.9%,每周了解巡察整改情况、每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召开8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切实做到全程紧抓推进、常态狠抓落实。委务会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分管工作,形成任务清单,通过实地调研督导,开展会商、约谈等方式及时督办落实,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认真抓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帮助深入分析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聚焦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业务科室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90条具体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同步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2个专项整改方案,纳入整体整改部署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坚持把整改问题和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突出问题着眼举一反三抓整改,在扬言类矛盾纠纷信息联动处置、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1项,强化以改促建、以改促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有差距
1.关于“推进政法工作思想观念现代化需进一步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做好查缺补漏。1月至3月,组织召开委务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贺词、贺信精神,其中补学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巡察指出的漏学内容已经全部补学到位。二是认真研究务实举措。2月,组织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系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将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融入2025年政法工作重点任务,部署维护政治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夯实平安基础、法治服务发展、深化政法改革、打造政法铁军等六大重点任务。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呈报制度,研究制定委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方案,2024年5月以来严格对照市委学习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委务会21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关于“推动政法工作体系现代化需进一步健全”的问题。
(1)关于“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性传达学习的多,审议研究反复申诉的涉法涉诉案件、社会治安等重大事项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全体会议议事决策工作水平。落实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切实提升业务工作在全体会议上的占比,截至目前召开3次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2月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6个议题,研究公安机关打击盗窃案件,法院、检察院办理重复涉法涉诉信访件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3项业务工作,占比50%;3月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5个议题,研究2025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点、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2项业务工作,占比40%。6月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7个议题,通报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等3项业务工作,占比42.9%。二是组织开展盗窃刑事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市盗窃车内财物、入室盗窃刑事案件增多情况,2月召开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2025年盗窃刑事案件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推动市公安局成立预警处置专班,在中心城区开展未成年人盗窃预警工作,依托侦查中心针对盗窃警情开展每日调度研判,并联合教育部门送矫盗窃违法犯罪记录未成年人20名。
(2)关于“未按要求建立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关于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的有关要求,市级制发《平安建设提示函》6份、《涉稳风险提示函》2份,市县两级通报重点问题(单位)81个、约谈相关工作开展不力责任人31人次。二是全面检视整改。3月,针对涉校涉生事件多发地区,专门召开了问题整治约谈会,约谈相关负责人,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对涉校涉生问题提出整治要求。三是深化重点整治。常态化开展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摸排整治工作,3月确定了8个市级通报整治点实行通报整治,会同市社会治安组指导各地确定67个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纳入县级整治范畴,加强跟进督促。5月组织工作组赴蕉城区、霞浦县指导推动重点整治点整改工作,并以《平安建设提示函》形式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关于“推进落实反邪教工作运行机制有缺漏”的问题。(略)
3.关于“推进政法工作能力现代化需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1)关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中未能发现潜在矛盾纠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每月调度收集重点矛盾纠纷、重点人员数据台账。3月至4月组织工作力量对全市127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覆盖调研指导。4月召开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会,对排查化解相关工作进行部署。5月、6月召开全市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视频调度会,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021件,化解4883件,化解率97.27%。二是健全扬言极端行为防控制度。4月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效能办联合制定《宁德市扬言类矛盾纠纷信息联动处置机制(试行)》,推动扬言类诉求纠纷信息联通、现场联处、矛盾联调、风险联控、基础联抓、考核联同,严防各类民转刑案件发生。
(2)关于“按照‘一节点一部署、一群体一预案、一重点人一专班’要求指导协调信访工作有欠缺”的问题。(略)
(3)关于“协调推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走访排查。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范畴,截止目前,全市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2249人,排查梳理重点帮教对象1052人。二是完善信息联动。积极推动衔接、走访、教育、帮扶等工作落实。截止目前,司法行政机关新衔接安置帮教对象人员948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开展了人员信息核查比对,新排查发现风险隐患21个,已销号2个,其余均全部落实清单化管理。三是合力安置帮扶。5月组织召开14个部门业务会商会,进一步互通信息、分析形势、研究措施,并对各部门安置帮扶工作职责进行再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与人社、民政、医保等单位联动,给予低保、临时救助等帮扶救助260人,办理医疗保险待遇6621人,办理社会保险待遇61人。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3月,组织宣传科负责人学习《宁德市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各项规范性要求。二是坚持立行立改。2月,召开委务会会议,听取2024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汇报,研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3月,印发《关于当前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在党内通报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完善制度机制。4月,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的通知》,明确公共宣传载体需要审批的范围和审批程序,定期组织人员对委机关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巡查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明确建立市委政法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台账,由宣传科负责管理。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统筹共建共治不够有力,平安宁德建设有弱项”问题
5.关于“平安宁德建设部分考评指标排名逐年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突出重点攻坚。3月制定《2025年平安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等13个专项行动,着力推动平安建设短板问题解决。二是定期分析研判。针对“五情”(政情、警情、案情、社情、舆情)开展季度分析,截止目前已制发2期,分别对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动态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促部门抓好落实。三是狠抓督办落实。加强对落实平安建设具体考评指标措施不到位或者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单位进行督促指导,截止目前,针对治安防控、扫黑除恶、命案防范、涉校涉生问题整治和综治中心建设等工作,制发《平安建设提示函》11份,推动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
6.关于“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组织推动。3月至4月,对各县(市、区)和12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调研,逐一进行建档造册,跟踪建设情况。4月,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压茬推进。同时,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主持召开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暨“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进会等会议,强调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节点,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建设工作。市综治中心每月到建设进度仍较滞后的蕉城区、屏南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实地检查,跟踪综治中心建设进度。二是强化重点督办。印发《关于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报》,实行挂账销号,督促尚未完成建设的县(市、区)倒排工期推动完成建设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和各乡镇(街道)对照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对建设进度仍然滞后的地方制发《平安建设提示函》2份。截至目前,蕉城区、屏南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均已建成投入使用;12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制定《宁德市各级综治中心工作协调机制(试行)》,规范综治中心运行。三是落实考核问效。已将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2025年绩效考评“平安建设成效”指标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7.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加强与市交投电子公司及项目中标企业沟通对接,定期听取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截止目前,宁德市综治大数据管理平台在蕉城区和古田县通过测试运行,并在全市推广使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宁德市综治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行指导手册》,健全网格事项处理情况督办评价机制,推进落实“网格发现、村社上报、街乡吹哨、部门报道、分级响应、协同处置”等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培训指导。5月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网格骨干力量)业务素质培训班,对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宁德市综治大数据管理平台运行进行业务培训。6月,召开全市推广使用宁德市综治大数据平台视频会,对县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市直网格化工作和矛盾调处联动部门联络员进行全面培训。
8.关于“‘社会治理+保险’托底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运行机制。4月出台《宁德市“社会治理+保险”提质扩面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地“社会治理+保险”机制运行流程,统一规范全市《理赔事项移送表》和《理赔事项申请表》。各县(市、区)均根据保险协议,印发《“社会治理+保险”理赔指导手册》。二是压实属地责任。从规范保险理赔流程、提高保险赔付效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干部执行能力、开展全面筛查起底、落实跟踪督办机制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并纳入县级综治中心运作体系,落实政策宣讲和督促,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渠道。三是定期跟踪指导。把全面推广“社会治理+保险”机制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重点,常态跟进督促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4月赴福鼎、霞浦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动工作落实。1月至6月,全市共理赔264.61万元,化解重点风险隐患48起。
(三)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有待深化
9.关于“部分监督机制未建立”的问题
(1)关于未建立健全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相关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协助监督检查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政法单位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派驻纪检监察组长担任副组长,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工作专班,强化检查整改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日常调度,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改工作。4月,印发《关于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各政法单位已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改进行自查自纠,6月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抽查督查。二是定期开展违反“三个规定”情况通报。4月,印发《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报告》,通报全市政法机关抓规定贯彻的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和学习教育情况,并报送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三是延伸拓展执法监督触角。邀请市级执法监督专家库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工作整改督查。
(2)关于未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成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2月成立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直政法部门分管领导任会议成员,执法监督科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案件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员,并明确制度化工作内容。二是执行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3月召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听取市直政法各单位2025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警种执法司法情况汇报,对年度执法监督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10.关于“执法检查范围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专题研究部署。3月,召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公安、检察院自侦案件执法司法质量和状况,对年度执法监督重点工作进行部署。4月组织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违法行为数量问题整改进行调研督导。二是深化专项监督。督促公安交警部门组建规范设置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中心城区规范设置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查处违法行为数量多的设备进行分析评估,通过强化秩序管理、源头压降违法、规范非现场违法复核流程等方式,降低交通违法数量。三是规范执法检查。5月,印发《关于开展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工作整改督查的通知》,先后到福安市、周宁县和交警支队及直属大队,采取听取汇报、调研座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试用、评估和调整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11.关于“发挥案件评查的辐射、预防和纠错功能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截止目前,督促政法单位开展案件评查40件,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14件,推动解决问题28个。当前省委政法委正在研究案件评查工作,评查方案尚未下发,待明确后组织开展评查,并做好通报,运用好评查结果。
12.关于“监督政法部门办理案件不够到位,问题案件占比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4月,印发《关于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整改情况督查的通知》,组织政法单位对整改情况自查自纠,聚焦检查发现的“挂案”问题,盯存量、防增量,检查问题是否纠正到位、是否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并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效。持续强化执法监督,督促政法单位及时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证据采信、司法政策运用等方面问题,统一司法办案标准和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量。
13.关于“督办案件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办理程序。制定《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流程》,逐件登记信访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有明确批示意见的,执法监督科组织落实,尚未批示意见的,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内容,提出承办意见,经批示同意后组织落实。交办市直政法部门或下级党委政法委时,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二是规范办理形式。按照信访内容汇总分类,由专人提出拟办意见,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均以交办单形式交办相关部门,交办件均写明联系人。
(四)法治宣传不够到位,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提升
14.关于“法治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讲计划。把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宣讲内容纳入市法学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予以部署。5月,印发《关于依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宣讲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宣讲,推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服务和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二是组织涉企法治保障活动。4月,市法学会与古田县共同举办了202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古田大甲工业园区专题宣讲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市级法学专家梁忠作党政机关招标及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专题辅导授课。5月,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司法局等部门在柘荣县共同举办2025年“宁德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惠企政策宣传。截止目前,各地均完成1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宣讲活动。三是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研究。5月,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印发《关于征集第五届东南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组织发动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论题开展法学研究和论文投稿,进一步浓厚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氛围。截止目前,《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形态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问题研究》《数据赋能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分析及优化策略研究》等多篇文章在《宁德法学》中刊发。
15.关于“指导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调研督导。3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国璋前往屏南县、柘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调研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情况。4月,市直政法单位等部门召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座谈会,分别通报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就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加强联合执法协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协同进行研讨。二是突出专项治理。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出台《2025年执行难问题协同共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对涉企执行款追缴力度。三是深化打击质效。统筹政法各部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判处拒执罪8件。
16.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率比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析通报调查情况。4月印发《关于2024年度政法部门推动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通报》,分析法治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情况,对法治服务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工作要求。同时,组织召开政法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商会,持续推动“法治化商营环境满意率比较低”问题深入整改。二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加强对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管,市法院运用“清风”系统,处置办结6276条风险提示。1月,市法院成立12368热线集约服务中心,制定《12368热线集约服务工作规则(试行)》,统一为辖区内来电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等“一号通办”诉讼服务。截止目前,企业反映事项办结率达100%。持续强化执前保全功能, 落实《关于规范财产保全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将财产查封、现场勘查、税务询价等基础工作前置,为企业保全案件880件,挽回损失30046.41万元。三是提升行政复议能力。2月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对行政复议重点领域的案件审查进行专项培训;5月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2025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同时,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的通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组织召开听证会20件次,座谈听取意见30件次,着力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服务。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2025年宁德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截止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24场次,全市法院开展宣传活动27场次,编制法律风险提示书5份,走访民营企业48家,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57个,现场解答企业问题50个。
(五)履行责任有不足,管党治党有待加强
17.关于“党建工作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集中学习。2月至3月,组织召开委务会会议、支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二是编制党建经费预算。2024年12月,在编制市委政法委部门年度预算中,增设“党建工作经费”二级子项目,委务会研究通过,每年安排党建经费预算3万元,并进一步明确规范党建经费使用管理。三是及时调整党建领导小组。2月印发《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调整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严肃开展组织生活。1月组织召开党支部支委会和党小组会通报市委巡察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制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检视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工作。各党小组组长加强组织生活会会前相互批评意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谈自身问题,也谈他人不足。3月,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查摆自身问题138个、提出批评意见404条,18名党员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18.关于“出国(境)登记备案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业务能力。3月,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学习《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4月,组织召开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对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严禁相关证件个人保管,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二是进行即知即改。对2020年以来委机关10批23人次职务职级情况发生变化人员进行梳理,1月办结相关人员出入境信息变更登记备案工作。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2月、3月召开组务会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效。二是强化廉政谈话机制。6月会同党委(党组)对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深入细致的廉政谈话,将廉政谈话融入干部日常管理之中,明确廉洁从政的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针对新提任、转任的干部开展任职前廉政谈话,夯实其廉洁履职的基础,促使干部坚守廉洁底线不动摇。三是完善廉政档案管理。督促市委政法委对现有22名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进行全面梳理与重建,补充完善档案内容,准确填写了任免情况、奖励处分情况、有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四是加大巡察整改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整改工作小组成员以“融入式”方式参与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指导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监督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督促落实巡察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逐项、逐条、逐人审核,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20.关于“工会代理记账问题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1月召开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会全体会员大会,传达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有关规定,要求全体会员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和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严格审核机制。2024年度工会记账业务已不再外包,由市委政法委机关会计人员负责对机关工会所有财务凭证进行会计审核把关,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进行更正、补充。三是全面排查梳理。2023年以来所有工会凭证已重新梳理完毕,错漏和缺失附件全部纠正补齐,会计账簿按规定设置完成。
(六)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到位
2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基层综治网格员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落实人员配备。重新对各县(市、区)网格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制作网格情况统计表,逐一明确各网格基础信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福鼎市下发《平安建设工作提示函》,督促问题所在地抓紧配备完成各类网格工作力量,目前福鼎市桐城街道37个专属网格员均已配备到位。二是协调提升待遇保障。3月至4月开展各县(市、区)和12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情况进行全覆盖调研,收集各地网格化工作运行、网格划分、网格员配备、待遇保障等问题建议。会同市委组织部会商研究网格化服务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提升社区工作者兼任网格员以保障基础待遇。三是扎实抓好队伍建设。通过政法新媒体加强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网格员先进工作事迹的宣传报道,提升网格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截止目前,各类新媒体刊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宣传报道25篇、刊载网格员先进事迹10篇。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考勤制度不严谨未实行签退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统一思想认识。4月、6月分别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机关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等考勤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完善内部管理。4月组织召开委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要求委机关所有人员(含临聘人员、抽调人员)严格按照《委机关考勤管理办法》,落实签到签退制度,请(休)假做好报批手续,一律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经有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时,在考勤表上注明请假、外出办事等事由,便于统一管理。三是抓好督促落实。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市法学会办公室、市综治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勤登记核实工作,干部科定期收集梳理、督促落实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上轮巡察指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仍然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压紧责任落实。4月制发2025年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实施方案,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督察巡查重点内容,督促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开展廉政谈话,全面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6月完成对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周宁县委政法委、福安市委政法委的实地督察巡查工作。二是深化警示教育。4月制定《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通报》,总结分析通报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市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总体情况、规律特点、典型案例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6月在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报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一步营造警示警醒氛围。三是健全长效机制。3月组织召开政法队伍建设联席会议,督促政法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条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市直政法单位先后制定出台《宁德市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宁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措施》《宁德市司法局、福建省宁德监狱关于深入实施“砺新行动”建立社矫对象入监警示教育协作机制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4.关于“上轮巡察指出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未建立现金管理使用机制现金结算超限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业务学习。2024年12月组织财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新修改《会计法》培训班,转变会计核算方法,提升财务管理水平。5月组织委机关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规范经费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规范现金管理。加强委机关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报销审批管理细则》,明确现金支取必须事前审批,小额零星支出、紧急慰问金等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标准、审批流程,禁止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大额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逐步减少现金使用,目前委机关公务卡已经基本做到全覆盖。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1人。其中,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2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发挥案件评查的辐射、预防和纠错功能有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省委政法委正在对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研究,评查方案尚未下发,待明确后组织开展评查,并做好通报,运用好评查结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情况通报。案件评查结论及时通报办案单位,以此为抓手,督促各单位逐案整改,补正执法瑕疵,纠正执法错误,追究过错人员执法责任,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发挥案件评查研判作用。围绕案件评查总体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督促政法单位排查问题原因,推动形成预防机制。三是加强案件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及时通报本委政治部,作为政法干警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考核重要依据。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2860050,通信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35号,电子邮箱:ndswzfw@163.com。
中共宁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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